2008-01-31 16:35:52呱呱

主動分手是為了負責??

今天....

再看報紙...

無意間發現了有一篇文章 內容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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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走對方才更自私




無論想要分手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有第三者出現.自己見異思遷.感覺兩人不適合再走下去.家人反對.......等


當發現愛情有了些微質變

自己沒有繼續下去的勇氣與信心

能夠主動提出分手

是很負責的態度


就像發現身體有腫瘤

決定在惡化前動刀割除

總比不積極處理還故意拖延的作法

要來的有膽識


相對的

有些人明明發現自己的心不在此

還一味的粉飾太平為了避免背上<負心><背叛>的罪名

試圖讓對方受不了之後選擇離開

以求自身全身而退

這種作法很自私

動機並不在於捍衛愛情

而是保護自己


只要是深深愛過的兩個人

面對分手

誰都不樂見!

但是 逃避總不是辦法

就像投資買股票

當行情低盪跌落設立的<停損點>

就要認賠了結

願意心平氣和接受事與願違的結果

看起來好像損失很多

實際上卻是另一種收穫


至少

彼此都沒有為了面子問題

浪費青春與時間


轉身之後

人生還有更長的路要走


只要對自己有信心

總會有更多幸福在前方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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