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4 00:39:12*ღ 〝華 〞ღ*

曖昧

吳淡如  愛情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劈腿已經不時髦了,現在最時髦的感覺是搞曖昧。

  小蘋二十一歲,暑假在加油站打工時,認識了志鴻,兩人朝夕相處,彼此都很有好感。志鴻總是保持著微笑,像一個小太陽,不管工作在辛苦,因為可以見到他,聽間他的噓寒問暖,小蘋每一天都活的恨有動力。

  每天早上,她會記得多幫他買一份早餐,而他也總會留心幫她照應一下工作。最快樂的事情是,彷彿有一種默契似的,星期天早上,他總會請她看ㄧ部電影。她說她姐姐有一張免費的某大戲院贈票卡,不看白不看。在戲院哩,她會把頭枕在他肩上,而他也偶爾會把下巴靠在他頭上。

  臉紅心跳,更勝任何耳鬢廝磨。    這就是曖昧。

小蘋其實老早就有了男朋友。她是個天真的女孩,好幾次想要暗示志鴻,其實身邊有別人在,但又曖昧的不讓男友來接她下班,因為到上班的第三個禮拜起,這就變成志鴻的專利。

  她喜歡坐他的機車回家,把手環在他的腰上,心跳的好快,卻又假裝一切很自然。

  直到有一天,她發現了另一個女孩。原來,不只她有個他,他也有個她呀。那個女孩是他大學的同班同學,某晚專程等他下班,她雖然熱烈的招呼著她,和她心切的聊天,但心卻像鏡子摔再遞上一樣,碎成千萬片。

  之後,曖昧依然甜美,但已經多了雜質,兩人之間的關係,沒有再進一步的可能。她還是很珍惜和他打工的時光,但她知道,當學期開始,當秋天的意味漸見濃稠,這一段曖昧就會因此結束。

  她對我說:「你曾有ㄧ本書,叫做『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麗』,我現在終於知道,沒有到手的愛情,韻味最深長。」 

   沒有真正到手卻不能放棄的愛情,叫做「曖昧」。還停留在曖昧的愛情,最大的好處在於,雙方還在呈現自己最美好、最溫柔、最善良的一面,不用像未來,只要享受現在,還不需要經歷人性的真正考驗,也不必為謀合彼此習慣而費盡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