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覺得每個人對男女朋友的定義不太一樣
但是我還是提供我個人的看法給妳參考..希望有幫助
同時以我發生的例子來對妳做個說明...
我自認為現在仍一直喜歡的女孩子曾與她交往過...(目前我與她已分手)
其實...我們只見面過一次...其餘都是用電話交心..談論
我的好朋友都因此認為我們不是男女朋友...(但他們現在也都改變看法了)
可是我與她卻彼此都認定對方是另一半...
雖然從那一次出門之後就沒一起出去過了!..
但是我與她彼此都認為我們曾相愛過....
所謂男女朋友...很多人都會說...抱抱親親是一定要的..
但是就如妳所提的問題一樣...抱抱親親不是..不抱不親卻算是(如我所講的例子)
到底男女朋友的定義在那裡呢...其實我只能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重要的是兩個人在一起是不是彼此都認定為男女朋友...是不是彼此交心
重點就在這..我覺得..男女朋友並沒有一定的定義..也就是一定要怎樣才算是
或許身體上的親密動作是一種必經過程...但並不是絕對..如果是絕對...
那應該就不會有"一夜情"這種行為產生了..!!
我想給妳的回答是..兩個人在一起..應是看彼此認不認同..
而不要去在乎一定要怎樣才算是男女朋友....
或許講真的如果彼此認定為男女朋友..而沒有親密過程是件很奇怪的事沒錯
但是最基本的連彼此認同都沒有了..就算有親密關係講難聽一點...
也只是充當"彼此的性行為工具"罷了!!
(在此所指的性行為並非單指男女生那檔子事,而是廣義的性行為..就妳所講的親親及抱抱...連牽手也都可以算是..只要男女生因為彼此喜歡對方而產生的肌膚接觸行為就可以算是性行為了!)
所以我想說的是..彼此認不認定是男女朋友才是最重要
也是最基礎的..而不要去在意有沒有做過怎樣的事...才算是男女朋友...
如果彼此都已認定為男女朋友..那我想那怕別人說你們不是..妳也會很義正
嚴辭的對他們說..我們是男女朋友...不是嗎? 希望這回覆還能讓妳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