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17 14:58:06管理委員會

本社區因公共污水管線遭台電施工損毀以致無法自動排放污水事

(一) 本社區因學林路104號前公共污水管線損毀,以致無法自動排放污水事,目前暫時採用馬達動力抽取,且必須定期以人工抽取污水。第攸公司於去年12月底本社區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承諾提供20萬元,供本社區未來數年之污水抽取費用基金,該公司已於15匯入本社區帳戶。

(二)  9918下午2:30-3:00邀請忠庭股份有限公司蘇文朋先生,及國立聯合大學土木工程暨防災學系陳博亮教授,前來討論解決方案。依據兩位專家之說明,目前主要問題在於污水公共管道破損,以致本社區無法自動納管,難以用訴訟方式解決,爰依兩位專家之建議,函請台北縣水利局協助解決自動納管問題。

(三)  縣政府水利局已於128會同台電公司代表前來本社區進行第二次會勘(洪佳君委員樹林服務處亦派員參加)。依據水利局28函送之會議紀錄,結論為:「本案依現場各管線位置研判,本案社區前污水管線應係遭後續台電線路施工時造成損壞業務單位另函請台電公司辦理該段污水管線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