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17:39:18倩倩

內地計畫讓民間借貸合法化

內地計畫讓民間借貸合法化

  內地民間借貸有望突破大樓隔熱紙從“地下”走向陽光化。據悉,由中國人民銀行主導的《貸款通則》的修訂稿內,首次將非金融機構貸款人納入規範的範圍,它們在限制總額、筆數和利息收入前提下,可以依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從事放貸行為。儘管《貸款通則》到完全通過還需等待更多的時間,但已為民間借貸邁向“合法化”開闢路徑。

  一直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民間借貸及地下錢莊等活動一直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但為便利中小企業融資以扶持其發展,支援民間借貸的聲音不絕於耳。據內地媒體昨日引述知情人士稱,由央行主導的《貸款通則》修訂稿日前已報到國務院法制辦,並進入實質性的修訂稿徵求意見階段,在是次意見稿中,對依法向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管部門申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不吸收公眾存款,合理應收賬款。專業經營貸款業務的企業法人,列為非金融機構類貸款人,並首次將非金融機構貸款人納入《貸款通則》規範的範圍。

  對於未經批准租辦公室設立為貸款人的非金融企業和個人,《貸款通則》徵求意見稿規定其在限制總額、筆數和利息收入前提下,可以依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從事放貸行為。

  該徵求意見稿規定,央行負責制定宏觀信貸指導、利率、徵信公司管理、信貸市場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政策,並對貸款人執行這些政策的情況可以進行監督檢查。此外,在監管主體上,增加省級地方政府確定的監管部門,對其本行政區域內的非金融機構貸款人實施監管,銀監會依然負責對金融機構貸款人進行審慎監管。

  央行相關人士此前已表示,將貸款主體範圍擴大這一條基本上在各部委之間已達成一致意見,無論放貸人是離婚還是結婚,他的合法地位將在最後的修訂稿中獲得體現。多位被徵求意見機構表示對貸款主體的擴大舉雙手贊成。

  《貸款通則》仍存在爭議

  雖然該相關人士表示,此《貸款通則》目前同外遇蒐證等業務的徵信公司類似,還有很多爭議,到完全通過還需等待更多的時間。但此次修訂的《貸款通則》意味,民間借貸在有《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兩項法律支持的基礎上,又獲得央行這一部門規章的認可,這意味著民間借貸「陽光化」進程提速。

  民間借貸在缺乏監管管道下發展良莠不齊,也因強烈的需求驅使而出現民間借貸貸款利率暴漲,甚至影響社會民生。其實,面對「地下金融」市場的存在,內地政府正透過不斷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的組建。有內地媒體去年底的報導稱,當時整個浙江省民間融資規模高達1300億至1500億元人民幣。其中以溫州最甚,其次為麗水、義烏、台州,其他地區則在百億元規模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