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口訣~6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譯
唐六祖大師惠能口訣
宋天台羅通校刊
河北史鳳儒重輯
【正信希有分第六】
見而信之。善根深固。故受之以正信希有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須菩提問。此法甚深難信難解。末世凡夫智慧微劣。云何信入。佛答在次下。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於我滅後。後五百歲。若復有人。能持大乘無相戒。不妄取諸相。不造生死業。一切時中。心常空寂。不被諸相所縛。即是無所住心。於如來深法。心能信入。此人所有言說。真實可信。何以故。此人不於一劫二劫三四五劫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億劫。種諸善根。是故如來說。我滅後。後五百歲。有能離相修行者。當知是人。不於一二三四五佛。種諸善根。何名種諸善根。略述次下。所謂於諸佛所。一心供養。隨順教法。於諸菩薩善知識師僧父母。耆年宿德尊長之前處。常行恭敬。承順教命。不違其意。是名種諸善根。於一切貧苦眾生。起慈悲心。不生輕厭。有所需求。隨力惠施。是名種諸善根。於一切惡類。自行和柔忍辱。歡喜逢迎。不逆其意。令彼發歡喜心。息剛戾心。是名種諸善根。於六道眾生。不加殺害。不欺不賤。不毁不辱。不騎不箠。不食其肉。常行饒益。是名種諸善根。信心者。信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煩惱。信般若波羅蜜能成就一切出世功德。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信自身中佛性本來清淨。無有染汚。與諸佛佛性平等無二。信六道眾生本來無相。信一切眾生盡能成佛。是名清淨信心也。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若有人於如來滅後。發般若波羅蜜心。行般若波羅蜜行。修習悟解。得佛深意者。諸佛無不知之。若有人聞上乘法。一心受持。即能行般若波羅蜜無相無著之行。了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無我者。無色受想行識也。無人者。了四大不實。終歸地水火風也。無眾生者。無生滅心也。無壽者。我身本無。寧有壽者。四相既亡。即法眼明澈。不著有無。遠離二邊。自心如來。自悟自覺。永離塵勞妄念。自然得福無邊。無法相者。離名絶相。不拘文字也。亦無非法相者。不得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若言無般若波羅蜜法。即是謗法。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取此三相。竝著邪見。盡是迷人。不悟經意。故修行人不得愛著如來三十二相。不得言我解般若波羅蜜法。亦不得言不得般若波羅蜜行。而得成佛。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喩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法者。是般若波羅蜜法。非法者。生天等法。般若波羅蜜法。能令一切眾生過生死大海。既得過已。尚不應住。何況生天等法。而得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