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29 23:03:37閔
2005/12/29死亡盛宴:古羅馬競技慶典與帝國秩序(上)轉貼~~
李永毅
卡爾科皮諾在《古羅馬的日常生活》中感歎,羅馬人竟然會把殺人的表演作爲“全城歡慶的節日”,實在是“匪夷所思”。他的驚愕代表了許多研究者面對羅馬競技慶典(ludi)時的典型態度。競技慶典是古羅馬文化中獨一無二的一種儀式,它集競技、宗教慶祝、勝利遊行、血腥表演(主要包括大規模處決、人獸搏鬥和角鬥士對決)爲一體,是幾百年間(尤其是西元前一世紀以後)最爲流行的全民娛樂方式。這樣一個在別的方面高度文明的民族爲何會對死亡的視覺盛宴如此癡迷,爲何會表現出比“野蠻民族”更加野蠻的冷酷、殘忍與道德的墮落?研究者從宗教、政治、文化人類學、大衆心理等角度提出了各種闡釋模型3,在參考和融合這些模型的基礎上,筆者相信,競技慶典並非與古羅馬文明主體相悖的某種特殊社會現象,而是古羅馬人的核心精神體系的自然産物,它體現出強烈的種族優越心理、社會等級意識和尚武傾向,是震懾敵人、安撫平民、塑造羅馬身份、維護統治秩序的主要手段。然而,競技慶典的興盛所導致的暴力蔓延、道德墮落和資源枯竭反過來卻成爲共和政體瓦解和帝國崩潰的關鍵原因。
一 競技慶典的起源與演變
古羅馬競技慶典中的三項主要的血腥表演(munera)是人獸搏鬥(venationes)、角鬥士對決(spectaculagladiatorum)和大規模集體處決。處決的形式有很多,例如火刑(damnatio ad flammas)、釘十字架(crucificio)或者讓野獸撕咬手無寸鐵的犯人(damnatio ad bestias)。在帝國時代,處決往往成爲以神話爲題材的表演節目的一部分,更加具有“娛樂性”和“觀賞性”。
以競技慶典爲主的節日(ludi)在羅馬歷史上興起較晚,在羅馬共和國早期,只有宗教性的節日(feriae)。在宗教儀式中,將牲畜獻祭給神是必不可少的內容,但人獸搏鬥表演是後起的現象,它與羅馬的擴張有密切關係,公開獵殺在異國捕獲的大型猛獸是炫耀羅馬武功的重要方式。有史可稽的第一次表演發生在西元前186年,很快它就成了官方規定的節日慶典的固定專案。關於角鬥士對決的起源,目前史學界尚無定論。按照塞爾維(Servius)的說法,它源於兩種習俗,一是在葬禮上將活人獻祭給死者,一是在勝利後強迫俘虜自相殘殺。第一次正式的角鬥士表演發生在西元前264年。由於角鬥士所展示的勇氣和技藝正是士兵所應具備的品質,這樣的表演在以軍事征服爲傳統的羅馬很快流行起來,角鬥士的訓練方式甚至也融入了正規的軍事訓練之中。有學者認爲,羅馬在征服海外的過程中到處興建圓形劇場,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角鬥士表演促進軍事訓練。集體處決一直是羅馬震懾敵人的重要方式,但在早期並沒有表演和娛樂性質。早在西元前337年,羅馬人就曾在市中心廣場上對359名塔爾幹戰俘施行集體斬首。隨著軍事征伐的升級,集體處決的規模日益擴大,手段更加殘忍、更趨多樣化。西元前214年,西西里統帥馬爾凱盧斯(Marcellus)一次處決了2000名親迦太基的士兵。西元前167年,埃米利烏斯(Aemilius)用大象踩死了衆多非羅馬的叛變者。西元前146年,小阿非利加努斯(Africanus)在迦太基用釘十字架、斬首、野獸撕咬等多種方式公開處決了大批戰俘。羅馬統治者借此向敵國和一切存有異心的人展示其粉碎一切反抗的國家意志。
這些彼此獨立的形式最終發展成綜合性的、在羅馬政治文化中佔據中心地位的競技慶典是在西元前1世紀。此時羅馬的軍國主義已經失控,手握重兵的軍事統帥紛紛覬覦最高權力,共和政體岌岌可危。長期以來,羅馬都有爲贏得重大軍事勝利的將領舉行凱旋遊行(triumphus)的傳統。爲了更有效地炫耀戰功、威懾對手、籠絡下層,龐培和愷撒等人將凱旋遊行與舞臺節目、馬車比賽、角鬥士對決、人獸搏鬥、集體處決、類比戰鬥等專案結合起來,創造出了一種極其“壯觀”的全民娛樂方式(munera legitima),其核心內容仍是前面所述的三項最血腥的表演:上午是人獸搏鬥(venationes),中午是集體處決(meridiani),下午是角鬥士對決(munera)。內戰勝利後,愷撒舉行了令人眩目的慶典活動,僅在人獸搏鬥中就動用了400頭獅子。除了常規專案外,還包括田徑比賽、鬥牛和大規模的類比海陸戰役。到了帝國時代,競技慶典則完全納入了統治機制之中。屋大維通過立法手段幾乎壟斷了舉辦慶典的權力,他在慶典的“頻度、多樣化和規模方面都超過了前人”。歷代羅馬皇帝都把慶典作爲與前代統治者攀比的主要內容,因此慶典的規模急劇膨脹。西元80年,在皇帝提圖斯(Titus)慶祝弗拉維圓形劇場落成的慶典中,9000頭野獸被殺;西元107年,爲了慶祝達西亞之戰的勝利,皇帝圖拉真(Trajan)舉行了二十三天的慶典,11000頭野獸被殺,10000名角鬥士參與了決鬥。
由於舉行慶典的日期也是法定假日,羅馬帝國的假日也日益增加,到最後竟超過了全年的一半。在屋大維時代,全年假日有159天,其中65天爲競技慶典日。在奧勒留(Aurelius)時代,全年假日達到了230天,競技慶典日達到了135天。因此,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觀賞血腥的競技慶典成了羅馬人主要的生活方式。
二 血腥表演的性質與羅馬人的態度
爲羅馬辯護的學者試圖把競技慶典中的血腥表演歸結於在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獻祭的宗教行爲。然而,史料顯示,羅馬社會中使用人牲的現象比較罕見,通常只用牛羊獻祭,只有在國家安全受到明顯威脅時,出於迷信的原因,象徵性地處死少數異族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是,羅馬人往往將活人獻祭視爲野蠻民族的愚昧行爲,作爲自身“文明性”的反襯。比如愷撒就以鄙夷的口吻描述了高盧人以火刑將活人獻祭的宗教行爲,爲自己在高盧的大屠殺開脫。西元2世紀至5世紀羅馬人與基督徒的論戰也從反面證明了羅馬人憎惡人牲的立場。在論戰中,雙方都互相指責對方以活人獻祭,以此確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優越地位,將對方釘上野蠻人的恥辱柱。因此,我們很難將競技慶典中的屠殺理解成宗教行爲。
如果說羅馬人的部分屠殺行爲具有某種宗教色彩,那也是與軍國主義捆綁在一起的。作爲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公開處決戰俘的確有向庇佑羅馬的諸神感恩的意味,但這並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所斷言,“競技慶典從本質上說是爲生者舉行的儀式,而不是爲死者舉行的獻祭”。對於以軍事立國的羅馬民族來說,這些屠殺行爲首先是國家強力的展示。但屠殺行爲竟會演變成娛樂節目,則與羅馬人縱容和欣賞的態度有密切關係。
羅馬的所有階層都對血腥表演極爲癡迷。上至皇帝、元老院議員,下至身無分文的城市貧民,都熱衷於觀看人獸搏鬥、集體處決和角鬥士對決等節目。塞內加甚至諷刺說,觀賞活人變成屍體的過程是羅馬人的一大樂事,還說“上午他們把人扔給獅子和熊,中午他們把人扔給觀衆”。這些被處死的人主要是戰俘、罪犯和奴隸,他們被稱爲noxii,意思是“有害之人”,換言之是羅馬帝國的害蟲。因此,他們的死在羅馬觀衆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內加的說法,屠殺他們只是出於“遊戲和娛樂”的動機(per lusum ad iocum)。對於羅馬來說,這些人只是“剩餘商品”、“休閒的資源”和“帝國主義的副産品”。攻佔耶路撒冷之後,皇帝提圖斯(Titus)把大量猶太俘虜作爲禮物,贈給行省的總督,供他們在圓形劇場屠殺之用,就是非常突出的例子。正因爲這樣的屠殺沒有觸動羅馬人的道德底線,所以他們才毫不掩飾、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馬賽克藝術中加以描繪。雖然仁慈(humanitas)一直是羅馬人崇尚的道德準則,羅馬歷史上卻從來沒有大規模的抵制血腥表演的運動。如果說下層民衆對這樣的屠殺有什麽不滿,往往都是抱怨皇帝過於吝嗇,參與表演的野獸和人數目太少。
更令人驚訝的是,扮演社會良心角色的知識份子同樣沒有在原則上否定這樣的血腥表演。西塞羅雖然在一封信中批評了龐培的競技慶典,但他只是輕描淡寫地表示,這樣的表演對於一個有教養的人(homini polito)來說毫無樂趣可言。至於同情,他也只是施與了被殺的大象,其他被殺的人和動物都不在他的關心之列。更爲重要的是,從信中可以知道,他經常觀賞這樣的表演,所以即使他有絲毫的憐憫之心,它也被羅馬人所習慣的生活方式淹沒了。塞內加是競技慶典最嚴厲的批評者。但他並不是從根本上反對表演性的屠殺,只是反對以娛樂爲唯一目的的屠殺。他認爲正午殘酷的集體處決是絕對正義的懲罰(iustissimorumsuppliciorum)。他真正擔心的是如此密集、強烈的暴力表演對觀衆道德的腐蝕作用,所以他強調,競技慶典中的死亡一定要體現出勇敢的品質和道德的儆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學家甚至稱讚此類表演有助於培養羅馬公民的勇氣和斯多葛主義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三 競技慶典的政治學詮釋
對於普通羅馬人來說,競技慶典是帶有一定宗教色彩的娛樂活動,而對羅馬軍閥和皇帝而言,競技慶典首先是一種威力巨大的政治手段。正因爲如此,歷任統治者都把舉行競技慶典作爲最核心的政治活動來經營。對競技慶典進行詮釋,爲分析羅馬的政治制度、民族意識和大衆心理提供了一把鑰匙。
競技慶典首先是羅馬強權的展示。通過大規模的集體處決和慶典中資源的任意揮霍,羅馬向所有的屬地和敵國炫耀自己無與倫比的軍事力量和經濟力量,摧毀任何人、任何地區和國家反抗羅馬的意志。羅馬軍隊在第二次布匿戰爭(Second Punic War)25中的坎奈之役中慘敗,幾乎亡國,這一事件導致整個國家危機意識空前高漲,也刺激了軍國主義的發展。自那以後,羅馬人對反叛者和異族的鎮壓日趨殘忍。西元前146年在迦太基和科林斯的屠殺、西元70年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和強制遷移都是明證。將羅馬的敵人以戲劇化的方式、以花樣層出不窮的殘忍手段集體處決,在羅馬統治者看來,其震懾效果甚至超過戰場上的大捷。把數量驚人的大型猛獸從世界各地運到羅馬,在觀衆眼皮底下集中屠殺,讓羅馬人感覺到,自己的國家不僅對於其統治下的民族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力,而且其力量足以對抗自然、甚至淩駕于自然之上。與此相似,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殖民者也曾在殖民地大規模地捕殺獅、虎、象等巨獸,以心理暗示的方式向被統治的民族炫耀自己的帝國強權。
競技慶典也是羅馬軍閥和皇帝展示個人權力和籠絡民心的重要手段。統治者往往會在擊敗政治對手之後舉行大規模的慶典,以示自己已經牢牢控制住局面。愷撒和歷代羅馬皇帝都深諳此道。從這個意義上說,圓形劇場是一個“政治劇場”,它“以戲劇化、儀式化的方式重新確認皇帝的權力,重新確立倫理和政治秩序”。從愷撒開始,許多羅馬獨裁者都認識到,直接以利益換取平民尤其是貧民的效忠,是繞過元老院、強化個人權力的最佳途徑。事實上,在帝國時期,皇帝直接扮演了羅馬下層的恩主(patronus)角色,賞賜免費的盛宴、舉辦大規模的競技慶典是恩主顯示自己的“慷慨”、安撫底層民衆的手段甚至是義務。對於無法以常規方式介入政治的底層來說,慶典所提供的公共空間能讓他們體會到一種虛幻的權力感。一無所有的城市貧民可以在觀衆席上通過呼喊口號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志,影響公開審判、處決和表演的進程。
對於帝國的擴張事業來說,競技慶典、尤其是角鬥士表演也是一種軍國主義的教育。角鬥士向未曾親身體會戰場滋味的羅馬公民演示如何冷靜、勇敢地面對死亡。在這樣的表演中,膽怯和退縮於事無補,只有死路一條;惟有努力搏殺,才有一線生機,因爲按照規定,部分獲勝的角鬥士可以獲得特赦(missio)。這與羅馬上層努力向士兵灌輸的“不成功便成仁”(autvincere aut emori)的信條是一致的。在第二次布匿戰爭中,元老院就曾以此爲由,拒絕贖回被漢尼拔俘虜的八千羅馬士兵。由於角鬥士的技藝和精神具有示範作用,雖然他們在社會地位上被視爲賤民(infames),但卻受到羅馬大衆的普遍尊崇,甚至有相當數量的羅馬貴族主動加入到他們的行列之中。
競技慶典對於維持羅馬社會的等級制度同樣具有重要作用。等級制度在羅馬社會根深蒂固,在政治和法律方面體現最爲明顯。只有財産超過一百萬賽特克的公民才允許參與元老院的競選。雖然所有具備公民身份的羅馬平民都受法律保護,但在訴訟程式、法庭選擇、上訴和有罪推定等方面都受到不公平對待,在量刑方面差別尤爲顯著。上等人(honestiores)除了叛國罪和弑親罪外極少判處死刑,死刑的形式是以劍斬首;下等人(humiliores)的量刑非常隨意,死刑的形式也非常殘酷。競技慶典直觀地向羅馬公民呈現出國家的等級秩序。圓形劇場座位的分類與佈局、觀衆的著裝、出入場的規定、食物和禮物的檔次都清晰地表明不同階層的社會地位。在血腥表演中慘死的戰俘、奴隸與罪犯作爲被剝奪了一切權力的賤民,也以反襯的形式擡高了底層羅馬公民的地位,可以避免他們因爲遭受經濟政治雙重壓迫而産生過度的心理失衡。因此,古恩德森形象地把圓形劇場稱爲“羅馬社會結構的意識形態地圖”。
羅馬統治者對於底層民衆的顛覆力量有清醒的認識,所以也將競技慶典中的血腥表演作爲民衆過剩暴力的宣泄渠道。當數以萬計的觀衆坐在同一座劇場裏,以政府認可的、合法而“文明”的方式爲鮮血四濺、屍體狼藉的場面歡呼、鼓掌時,他們也在觀賞、評論、感受和想象的過程中參與了屠殺,宣泄了對社會具有很大破壞性的過剩暴力。這種效果與現代社會的暴力節目和恐怖電影類似,只是更加殘忍,更加真實,因而也更具震撼力。普拉斯敏銳地指出,血腥表演中過度的暴力恰恰是統治者預防底層反抗的絕妙策略。將潛在的無序納入合法的秩序,人爲地將觀衆從正常的生活狀態中引入一種可以操控的反常情境中,可以釋放他們的緊張和壓抑情緒,使他們更容易返回正常狀態,避免大規模無序狀態的出現。
卡爾科皮諾在《古羅馬的日常生活》中感歎,羅馬人竟然會把殺人的表演作爲“全城歡慶的節日”,實在是“匪夷所思”。他的驚愕代表了許多研究者面對羅馬競技慶典(ludi)時的典型態度。競技慶典是古羅馬文化中獨一無二的一種儀式,它集競技、宗教慶祝、勝利遊行、血腥表演(主要包括大規模處決、人獸搏鬥和角鬥士對決)爲一體,是幾百年間(尤其是西元前一世紀以後)最爲流行的全民娛樂方式。這樣一個在別的方面高度文明的民族爲何會對死亡的視覺盛宴如此癡迷,爲何會表現出比“野蠻民族”更加野蠻的冷酷、殘忍與道德的墮落?研究者從宗教、政治、文化人類學、大衆心理等角度提出了各種闡釋模型3,在參考和融合這些模型的基礎上,筆者相信,競技慶典並非與古羅馬文明主體相悖的某種特殊社會現象,而是古羅馬人的核心精神體系的自然産物,它體現出強烈的種族優越心理、社會等級意識和尚武傾向,是震懾敵人、安撫平民、塑造羅馬身份、維護統治秩序的主要手段。然而,競技慶典的興盛所導致的暴力蔓延、道德墮落和資源枯竭反過來卻成爲共和政體瓦解和帝國崩潰的關鍵原因。
一 競技慶典的起源與演變
古羅馬競技慶典中的三項主要的血腥表演(munera)是人獸搏鬥(venationes)、角鬥士對決(spectaculagladiatorum)和大規模集體處決。處決的形式有很多,例如火刑(damnatio ad flammas)、釘十字架(crucificio)或者讓野獸撕咬手無寸鐵的犯人(damnatio ad bestias)。在帝國時代,處決往往成爲以神話爲題材的表演節目的一部分,更加具有“娛樂性”和“觀賞性”。
以競技慶典爲主的節日(ludi)在羅馬歷史上興起較晚,在羅馬共和國早期,只有宗教性的節日(feriae)。在宗教儀式中,將牲畜獻祭給神是必不可少的內容,但人獸搏鬥表演是後起的現象,它與羅馬的擴張有密切關係,公開獵殺在異國捕獲的大型猛獸是炫耀羅馬武功的重要方式。有史可稽的第一次表演發生在西元前186年,很快它就成了官方規定的節日慶典的固定專案。關於角鬥士對決的起源,目前史學界尚無定論。按照塞爾維(Servius)的說法,它源於兩種習俗,一是在葬禮上將活人獻祭給死者,一是在勝利後強迫俘虜自相殘殺。第一次正式的角鬥士表演發生在西元前264年。由於角鬥士所展示的勇氣和技藝正是士兵所應具備的品質,這樣的表演在以軍事征服爲傳統的羅馬很快流行起來,角鬥士的訓練方式甚至也融入了正規的軍事訓練之中。有學者認爲,羅馬在征服海外的過程中到處興建圓形劇場,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角鬥士表演促進軍事訓練。集體處決一直是羅馬震懾敵人的重要方式,但在早期並沒有表演和娛樂性質。早在西元前337年,羅馬人就曾在市中心廣場上對359名塔爾幹戰俘施行集體斬首。隨著軍事征伐的升級,集體處決的規模日益擴大,手段更加殘忍、更趨多樣化。西元前214年,西西里統帥馬爾凱盧斯(Marcellus)一次處決了2000名親迦太基的士兵。西元前167年,埃米利烏斯(Aemilius)用大象踩死了衆多非羅馬的叛變者。西元前146年,小阿非利加努斯(Africanus)在迦太基用釘十字架、斬首、野獸撕咬等多種方式公開處決了大批戰俘。羅馬統治者借此向敵國和一切存有異心的人展示其粉碎一切反抗的國家意志。
這些彼此獨立的形式最終發展成綜合性的、在羅馬政治文化中佔據中心地位的競技慶典是在西元前1世紀。此時羅馬的軍國主義已經失控,手握重兵的軍事統帥紛紛覬覦最高權力,共和政體岌岌可危。長期以來,羅馬都有爲贏得重大軍事勝利的將領舉行凱旋遊行(triumphus)的傳統。爲了更有效地炫耀戰功、威懾對手、籠絡下層,龐培和愷撒等人將凱旋遊行與舞臺節目、馬車比賽、角鬥士對決、人獸搏鬥、集體處決、類比戰鬥等專案結合起來,創造出了一種極其“壯觀”的全民娛樂方式(munera legitima),其核心內容仍是前面所述的三項最血腥的表演:上午是人獸搏鬥(venationes),中午是集體處決(meridiani),下午是角鬥士對決(munera)。內戰勝利後,愷撒舉行了令人眩目的慶典活動,僅在人獸搏鬥中就動用了400頭獅子。除了常規專案外,還包括田徑比賽、鬥牛和大規模的類比海陸戰役。到了帝國時代,競技慶典則完全納入了統治機制之中。屋大維通過立法手段幾乎壟斷了舉辦慶典的權力,他在慶典的“頻度、多樣化和規模方面都超過了前人”。歷代羅馬皇帝都把慶典作爲與前代統治者攀比的主要內容,因此慶典的規模急劇膨脹。西元80年,在皇帝提圖斯(Titus)慶祝弗拉維圓形劇場落成的慶典中,9000頭野獸被殺;西元107年,爲了慶祝達西亞之戰的勝利,皇帝圖拉真(Trajan)舉行了二十三天的慶典,11000頭野獸被殺,10000名角鬥士參與了決鬥。
由於舉行慶典的日期也是法定假日,羅馬帝國的假日也日益增加,到最後竟超過了全年的一半。在屋大維時代,全年假日有159天,其中65天爲競技慶典日。在奧勒留(Aurelius)時代,全年假日達到了230天,競技慶典日達到了135天。因此,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觀賞血腥的競技慶典成了羅馬人主要的生活方式。
二 血腥表演的性質與羅馬人的態度
爲羅馬辯護的學者試圖把競技慶典中的血腥表演歸結於在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獻祭的宗教行爲。然而,史料顯示,羅馬社會中使用人牲的現象比較罕見,通常只用牛羊獻祭,只有在國家安全受到明顯威脅時,出於迷信的原因,象徵性地處死少數異族人。更有說服力的證據是,羅馬人往往將活人獻祭視爲野蠻民族的愚昧行爲,作爲自身“文明性”的反襯。比如愷撒就以鄙夷的口吻描述了高盧人以火刑將活人獻祭的宗教行爲,爲自己在高盧的大屠殺開脫。西元2世紀至5世紀羅馬人與基督徒的論戰也從反面證明了羅馬人憎惡人牲的立場。在論戰中,雙方都互相指責對方以活人獻祭,以此確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優越地位,將對方釘上野蠻人的恥辱柱。因此,我們很難將競技慶典中的屠殺理解成宗教行爲。
如果說羅馬人的部分屠殺行爲具有某種宗教色彩,那也是與軍國主義捆綁在一起的。作爲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公開處決戰俘的確有向庇佑羅馬的諸神感恩的意味,但這並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所斷言,“競技慶典從本質上說是爲生者舉行的儀式,而不是爲死者舉行的獻祭”。對於以軍事立國的羅馬民族來說,這些屠殺行爲首先是國家強力的展示。但屠殺行爲竟會演變成娛樂節目,則與羅馬人縱容和欣賞的態度有密切關係。
羅馬的所有階層都對血腥表演極爲癡迷。上至皇帝、元老院議員,下至身無分文的城市貧民,都熱衷於觀看人獸搏鬥、集體處決和角鬥士對決等節目。塞內加甚至諷刺說,觀賞活人變成屍體的過程是羅馬人的一大樂事,還說“上午他們把人扔給獅子和熊,中午他們把人扔給觀衆”。這些被處死的人主要是戰俘、罪犯和奴隸,他們被稱爲noxii,意思是“有害之人”,換言之是羅馬帝國的害蟲。因此,他們的死在羅馬觀衆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內加的說法,屠殺他們只是出於“遊戲和娛樂”的動機(per lusum ad iocum)。對於羅馬來說,這些人只是“剩餘商品”、“休閒的資源”和“帝國主義的副産品”。攻佔耶路撒冷之後,皇帝提圖斯(Titus)把大量猶太俘虜作爲禮物,贈給行省的總督,供他們在圓形劇場屠殺之用,就是非常突出的例子。正因爲這樣的屠殺沒有觸動羅馬人的道德底線,所以他們才毫不掩飾、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馬賽克藝術中加以描繪。雖然仁慈(humanitas)一直是羅馬人崇尚的道德準則,羅馬歷史上卻從來沒有大規模的抵制血腥表演的運動。如果說下層民衆對這樣的屠殺有什麽不滿,往往都是抱怨皇帝過於吝嗇,參與表演的野獸和人數目太少。
更令人驚訝的是,扮演社會良心角色的知識份子同樣沒有在原則上否定這樣的血腥表演。西塞羅雖然在一封信中批評了龐培的競技慶典,但他只是輕描淡寫地表示,這樣的表演對於一個有教養的人(homini polito)來說毫無樂趣可言。至於同情,他也只是施與了被殺的大象,其他被殺的人和動物都不在他的關心之列。更爲重要的是,從信中可以知道,他經常觀賞這樣的表演,所以即使他有絲毫的憐憫之心,它也被羅馬人所習慣的生活方式淹沒了。塞內加是競技慶典最嚴厲的批評者。但他並不是從根本上反對表演性的屠殺,只是反對以娛樂爲唯一目的的屠殺。他認爲正午殘酷的集體處決是絕對正義的懲罰(iustissimorumsuppliciorum)。他真正擔心的是如此密集、強烈的暴力表演對觀衆道德的腐蝕作用,所以他強調,競技慶典中的死亡一定要體現出勇敢的品質和道德的儆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學家甚至稱讚此類表演有助於培養羅馬公民的勇氣和斯多葛主義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三 競技慶典的政治學詮釋
對於普通羅馬人來說,競技慶典是帶有一定宗教色彩的娛樂活動,而對羅馬軍閥和皇帝而言,競技慶典首先是一種威力巨大的政治手段。正因爲如此,歷任統治者都把舉行競技慶典作爲最核心的政治活動來經營。對競技慶典進行詮釋,爲分析羅馬的政治制度、民族意識和大衆心理提供了一把鑰匙。
競技慶典首先是羅馬強權的展示。通過大規模的集體處決和慶典中資源的任意揮霍,羅馬向所有的屬地和敵國炫耀自己無與倫比的軍事力量和經濟力量,摧毀任何人、任何地區和國家反抗羅馬的意志。羅馬軍隊在第二次布匿戰爭(Second Punic War)25中的坎奈之役中慘敗,幾乎亡國,這一事件導致整個國家危機意識空前高漲,也刺激了軍國主義的發展。自那以後,羅馬人對反叛者和異族的鎮壓日趨殘忍。西元前146年在迦太基和科林斯的屠殺、西元70年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和強制遷移都是明證。將羅馬的敵人以戲劇化的方式、以花樣層出不窮的殘忍手段集體處決,在羅馬統治者看來,其震懾效果甚至超過戰場上的大捷。把數量驚人的大型猛獸從世界各地運到羅馬,在觀衆眼皮底下集中屠殺,讓羅馬人感覺到,自己的國家不僅對於其統治下的民族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力,而且其力量足以對抗自然、甚至淩駕于自然之上。與此相似,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殖民者也曾在殖民地大規模地捕殺獅、虎、象等巨獸,以心理暗示的方式向被統治的民族炫耀自己的帝國強權。
競技慶典也是羅馬軍閥和皇帝展示個人權力和籠絡民心的重要手段。統治者往往會在擊敗政治對手之後舉行大規模的慶典,以示自己已經牢牢控制住局面。愷撒和歷代羅馬皇帝都深諳此道。從這個意義上說,圓形劇場是一個“政治劇場”,它“以戲劇化、儀式化的方式重新確認皇帝的權力,重新確立倫理和政治秩序”。從愷撒開始,許多羅馬獨裁者都認識到,直接以利益換取平民尤其是貧民的效忠,是繞過元老院、強化個人權力的最佳途徑。事實上,在帝國時期,皇帝直接扮演了羅馬下層的恩主(patronus)角色,賞賜免費的盛宴、舉辦大規模的競技慶典是恩主顯示自己的“慷慨”、安撫底層民衆的手段甚至是義務。對於無法以常規方式介入政治的底層來說,慶典所提供的公共空間能讓他們體會到一種虛幻的權力感。一無所有的城市貧民可以在觀衆席上通過呼喊口號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志,影響公開審判、處決和表演的進程。
對於帝國的擴張事業來說,競技慶典、尤其是角鬥士表演也是一種軍國主義的教育。角鬥士向未曾親身體會戰場滋味的羅馬公民演示如何冷靜、勇敢地面對死亡。在這樣的表演中,膽怯和退縮於事無補,只有死路一條;惟有努力搏殺,才有一線生機,因爲按照規定,部分獲勝的角鬥士可以獲得特赦(missio)。這與羅馬上層努力向士兵灌輸的“不成功便成仁”(autvincere aut emori)的信條是一致的。在第二次布匿戰爭中,元老院就曾以此爲由,拒絕贖回被漢尼拔俘虜的八千羅馬士兵。由於角鬥士的技藝和精神具有示範作用,雖然他們在社會地位上被視爲賤民(infames),但卻受到羅馬大衆的普遍尊崇,甚至有相當數量的羅馬貴族主動加入到他們的行列之中。
競技慶典對於維持羅馬社會的等級制度同樣具有重要作用。等級制度在羅馬社會根深蒂固,在政治和法律方面體現最爲明顯。只有財産超過一百萬賽特克的公民才允許參與元老院的競選。雖然所有具備公民身份的羅馬平民都受法律保護,但在訴訟程式、法庭選擇、上訴和有罪推定等方面都受到不公平對待,在量刑方面差別尤爲顯著。上等人(honestiores)除了叛國罪和弑親罪外極少判處死刑,死刑的形式是以劍斬首;下等人(humiliores)的量刑非常隨意,死刑的形式也非常殘酷。競技慶典直觀地向羅馬公民呈現出國家的等級秩序。圓形劇場座位的分類與佈局、觀衆的著裝、出入場的規定、食物和禮物的檔次都清晰地表明不同階層的社會地位。在血腥表演中慘死的戰俘、奴隸與罪犯作爲被剝奪了一切權力的賤民,也以反襯的形式擡高了底層羅馬公民的地位,可以避免他們因爲遭受經濟政治雙重壓迫而産生過度的心理失衡。因此,古恩德森形象地把圓形劇場稱爲“羅馬社會結構的意識形態地圖”。
羅馬統治者對於底層民衆的顛覆力量有清醒的認識,所以也將競技慶典中的血腥表演作爲民衆過剩暴力的宣泄渠道。當數以萬計的觀衆坐在同一座劇場裏,以政府認可的、合法而“文明”的方式爲鮮血四濺、屍體狼藉的場面歡呼、鼓掌時,他們也在觀賞、評論、感受和想象的過程中參與了屠殺,宣泄了對社會具有很大破壞性的過剩暴力。這種效果與現代社會的暴力節目和恐怖電影類似,只是更加殘忍,更加真實,因而也更具震撼力。普拉斯敏銳地指出,血腥表演中過度的暴力恰恰是統治者預防底層反抗的絕妙策略。將潛在的無序納入合法的秩序,人爲地將觀衆從正常的生活狀態中引入一種可以操控的反常情境中,可以釋放他們的緊張和壓抑情緒,使他們更容易返回正常狀態,避免大規模無序狀態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