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6 19:27:26sa*

流浪是一輩子的養分-60

因為昨天的事,讓我睡得非常不安穩,做了一個惡夢之後在八點鐘哭醒,再也沒有睡意,我跟台灣室友聊天之後便到街上亂晃。墨爾本真的真的是逛街的好地方,我今天跑到city centre,有點類似大型的shopping mall,總共有三層樓,邁著各式各樣的東西,感覺有點像台北的捷運地下街,講到這個還是覺得台灣比較好,至少東西比較便宜,哈哈!可是我看到一雙要價台幣將近一萬的過膝漆皮長靴,天啊天啊!我超級超級超級超級想買的!!!可是我沒錢T﹍﹍﹍﹍﹍﹍﹍﹍﹍﹍T只好在試穿之後,看著鏡子裡超級無敵性感的自己,然後狠心的脫下來跟它說掰掰,心痛的離開那家店。


接著我就亂晃想到河邊去散步,我正在路邊亂拍照的時候,一個人走過來跟我問路,我說我才來墨爾本不到一個禮拜,並不是很熟,但是我可以給他地圖,他說他在日本工作但是他是英國人,我喇勒了幾句日文,發現他日文講的好之外發音根本就是日本人!想像一個西方面孔但是講著標準日文,真是不可思議。於是他提議不如兩個人一起亂晃吧!於是我們兩個就一起亂晃到河邊,坐在旁邊看西式輕艇練習,一邊聊天。聊得非常起興,但是天氣實在冷到想哭,他問我有沒有去過賭場,我說沒有,他說那我們去試試手氣。於是我就跟他去了賭場,他竟然換了一百塊籌碼給我!我好想問他可不可以讓我把籌碼換成現金買鞋子(我中毒了,沒辦法,請想像我的大腳丫是多麼方便在這裡可以任意的試穿任何我喜歡的款式,根本就無法自拔)。我們玩了轉輪,我連續三次贏了五倍!後來我們就去吃晚餐,他作東請我去Lygon St上吃飯,那是一條以義大利餐廳聞名的街,街上有很多很不錯的餐廳,餐點大概都20塊澳幣起跳,我很不好意思的讓他請吃飯之後,就假裝有事想趕緊烙跑,因為他一副要把我的樣子,可是我已經很明白的表態我有喜歡的人,他還是一副不肯放棄的樣子,想要續攤,還問我要多少酒我才會喝醉,我回答一瓶伏特加我還可以騎車回家,他馬上就放棄讓我喝酒,哈哈哈!


隔天我還是在城市裡步行,我覺得認識一個城市最好的方式就是走路,最好是把每條路都走過,其實不難,因為墨爾本雖說是澳洲第二大的城市,但是其實也沒多大,所謂的市中心如果純粹走路亂晃,一天就可以晃完。我去了聖派翠克大教堂,這也是我來墨爾本最想去的一個點。從遠遠的電車一下車,就被其宏偉壯觀的建築所震懾,高聳的尖塔、典型的哥德式建築,深灰色的磚瓦鑲著橘黃色的玻璃窗,走進教堂裡真的會全身發麻、並且有一種想哭的感覺。哥德式最經典的彩繪玻璃窗、拱形天花板、雕飾…從窗戶自然發出柔和的黃色光芒撒在你的身上,非常宏偉壯觀的管風琴就架在祭台旁邊,每扇窗戶都鑲著彩繪玻璃,玻璃上雕繪的是聖經裡面的故事。我在裡面非常誠心的為韋志哥哥祈禱、為家人祈禱。


接著我想要去jazz bar裡聽音樂,於是我便四處亂晃,遵照旅遊書的指示尋找巷弄裡的小店,然後我看到illy咖啡廳,那是我最喜歡的咖啡牌子,於是想也沒想就進去點了一杯拿鐵,開始跟店員聊了起來,結果,哈哈!他有一台一千兩百cc的哈雷!他問我想不想go out for ride,我就很開心的跟他約了時間。晚上他騎著非常酷炫的車子來載我,我們去了一家超級超級溫馨可愛又特別的酒吧,你跟隔壁桌的人根本是並肩而坐,酒吧裡有許多同性戀,非常大方的就在我面前親親抱抱,我們各點了紅酒跟白酒,配著煙燻火腿、無花果(fig&pig)、自己烘培的各式堅果跟好吃的法國麵包塗著新鮮奶油,天啊!根本就是…wonderful!不過談吐之間我大概明白這個男生也是要追我,不過他還滿紳士的,在我表明我有喜歡的人之後,他就說該是回家了,哈!接著我在路上聽見一個很amazing的音樂,聽起來像是一個樂團在表演很loung的jazz,但實際上只有一個男生彈奏著bass,我實在很喜歡他的音樂,讓我覺得很想喝酒,問了他喝不喝酒,我就跑去買了兩瓶啤酒跟兩片熱騰騰的pizza,接著回到街上跟他喝酒聊天,原來他是從紐西蘭來的學音樂的學生,就在我們還很開心的聊天時,一台警車停下來並且響了警鈴,警察從窗戶對我們喊著「你們在喝啤酒嗎?」,我很誠實的走向警察,還跟他說「cheers」,他說在街上喝酒是違法的,我只好把酒丟進垃圾桶,不過我已經喝完了所以沒差啦!於是我們天南地北的聊了兩個小時,最後很不捨的說再見,墨爾本真的是一個很讚的城市,四處都有藝術家。


不過,一個人在外還是要小心安全,請各位旅人們注意隨時隨地出沒的搭訕者,阿們。

HEAVEN 2009-02-21 09:54:13

呼~終於趕完進度看完了~
你也知道回水底寮的生活只有海邊跟牌桌XD

期待可以早點在MSN遇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