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3 19:35:09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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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搬家的時候感觸總是特別多,

 

「又要搬家了!真煩!」

 

著手整理那堆看似有用其實很多時候不必要的東西,頭痛

 

偏偏我屬於那種蒐集過去的人

 

 

 

那是1999年,國中畢業寫的紀念冊、那是2000年跨年時喝的紅酒軟木塞、

 

那是十八歲那年的生日禮物、那是他送我的第一個禮物、

 

那個嗆死人的煙,抽不完遺留下滿盒都是霉味乏人問津的煙;

 

那是多多的獸醫就診手冊,雖然多多早已失蹤快三年;

 

那是我徹夜排隊的演唱會票跟以及貼了又撕、撕了又貼的海報,快要破掉...

 

 

 

他媽的!這時候我就會恨自己太執著

 

 

 

於是,

 

我把原本計畫好新家要裝飾用的瓶瓶罐罐丟掉(而且我不是第一次蒐集了)

 

我把收藏許久的日記本、照片、雜七雜八的東西丟掉

 

我把曾經喝過的咖啡豆包裝丟掉(也許再也想不起那又臭又長的名字)

 

我把看過的電影票根貼在給你的本子上,轉交給你保管(好方法!你丟了還可以怪你)

 

我把八百年穿一次的衣服褲子丟到回收箱裡,就讓流浪漢裡出現我的分身吧!

 

我把那些曾經糾葛的情感切切切切切八段,罵句『X』然後一樣丟進黑色垃圾袋

 

 

 

你說的對,既然是流浪,何必要牽掛太多

 

既然都要搬家,就換個新樣貌吧!

 

 

 

我從屏東搬到高雄、從高雄搬到鳳山、從鳳山搬到大學宿舍、

 

從宿舍搬到海角七號出現的景華街、從景華街搬到有女鬼住的破舊公寓、

 

從公寓搬到淡水河旁有著大大陽台可以看到101、圓山、站前新光的違建、

 

這次,我收拾限重三十五公斤的行囊,搬到南半球繼續過我一個人的夏天

 

隨身帶著你的想念跟大家的祝福還有關心

 

 

 

再見!

 

操你媽的台北!

 

我跑了好多的壘包,什麼時候可以回到本壘?

HEAVEN 2008-11-04 21:40:52

簡單的敘述
字句間卻將流浪小孩洩露無疑

我也想要那麼痛快!!

ㄧ路順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