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5 20:00:11Giovanna

我的碎碎念 2010-03-06

murmurbygiovanna80s (giovanna80s)
  • 網路上永遠順得姑意失嫂意,所以選擇做自己就好
    2010/03/05 18:22發表迴響
  • 衛生署其實很機車,廣告本來就是會誇大的,應該做好產品的把關比挑文字語病重要
    2010/03/05 20:57發表迴響
  • 我曾在某日系化妝品公司當過品牌公關,最受不了的就是廣告文案要常改去符合衛生署的法規,同樣的產品成份與功能只要換個文字就能上市,這根本就是在欺騙消費者,所以衛生署其實只是在乎文字內容而不是真的在乎產品成份符不符合規定。
    2010/03/05 23:17發表迴響
  • 如果產品的功能不是如廣告般所訴求,那衛生署該有報告與實驗證明它確實不能達到效果
    2010/03/05 23:19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