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3 13:11:42gillianchang

登陸聖約翰,小女人變身

抱歉各位,加拿大果然是寒冷的北國,忽然降到零下20度,感冒了好久,現在才來更新,廢話少說,就從登陸開始說起吧...

話說我機票買了,週日吵的架,週三早上的飛機,結果週二晚上又吵了一次,因為我一直問:你到底會不會趁我這個月單飛跟坎妹上床?馬克杯車根本開不下去,車停了一個人出去散步。我想真的傷他的心很深,跟我在登機門前道別,含淚的我在登機門前等候時,心中OS越來越大声:真的嗎?你真的要一個人去東岸,撘便車,住便宜旅館跟陌生人沙發,完完全全一個人?Are you sure???大家都以為我是勇敢的女生,但是請別忘了,這三年來的大冒險,不論是去愛爾蘭住帳棚,還是搭直昇機去無人荒野種樹,馬克杯都在我身邊,我從來不必一個人冒險,而且這些危險主意其實都是他出的,這次說要自己去東岸其實也是吵架生氣出口的,隨著飛機起飛,我越來越覺得自己根本就是賭氣才出走的,這次真的是賭太大了啊...我望著窗外,飛機正穿越雲層,陽光透過十幾片像棉花般的雲層照在眼前,美麗極了...隨著雲層越來越稀薄,我逐漸看見島嶼,綠色的島嶼,抵達時間剛好是日落,橘黃色的陽光灑在綠色的岩成島嶼,我以為我又回到了愛爾蘭。這就是加拿大人戲稱”The Rock”的紐芬蘭,鄰座的婦女滿面笑容說:Isnt it beautiful?我被眼前的美景征住,回說,it is, it’s breathtaking. You are not from here? No, it’s my first time to New Foundland. Oh welcome to St. Johns. 微笑著,我發現我已經不再擔憂,我從一個小女人變成一個等不及冒險的旅人,我自己都嚇一跳。圖中就是St. Johns,歡迎浪子回家的港灣。
話說回來,我為什麼這麼執著於東岸呢?其實這都來自兩年前在Red River College寫的冬季嘉年華新聞作業,見識到居爾特音樂Celtic Music是怎麼在加拿大發揚光大的,忘記的看一下囉: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gilliancha/3/1267341399/20060409231428/

大家都知道我的網站是迷上愛爾蘭、愛上馬克杯開始的,愛爾蘭的原始居爾特音樂讓我深深迷戀不已,以為只有愛爾蘭才聽到的我,到了加拿大後才知道最大宗的愛爾蘭移民,就是直接移到海岸對面的新科斯克舍省布雷頓角Cape Breton,想說既然要出走一個月,乾脆就從最東角的聖約翰St. Johns開始(看過先前的地圖了吧?)往西走,到了機場後,青年旅館經理居然親自來接,算是首次見識到東岸人的熱情好客,圖中就是聖約翰街景,你就知道紐芬蘭有多像愛爾蘭!
連超級市場都賣作愛爾蘭燉菜Irish Stew的燉菜包”Stew Pack”,你看看當地人根本就是愛爾蘭人,我看到馬上拍下來,我從沒在加拿大哪個超市看過燉菜包,這真是太道地了...
抵達的當晚,我住進了所謂的mix dorm,其實只有我一個人,經理說:現在是淡季,你怎麼會這個時候來勒?其實我也樂的一個人佔據整個房間,過了一會,他帶了一個男生近來:這位是你的新室友,正在整理行李的我抬頭一看,只是個20歲左右的小夥子咩,Hi, my name is Holger,德國人,只聽過一次他的名字,所以整晚一直叫錯,第一印象不深,沒想到他後來卻變成我的最佳室友兼搭檔,可愛的Holger。我們的第一次對話就是:you know whay?我牙膏被擠出來,我的背包底部毀了...他大概在想妳大概跟我同年吧...
抵達當晚,我就約Holger去最著名的George St.爬酒吧,Goerge St.就市出名的酒吧街,據說有48個酒吧non-stop!我終於吃到東岸出名的Fish n Chips,看著酒吧表演給觀光客的親鱈魚,聽著愛爾蘭鼓跟小提琴表演,真的像是回到愛爾蘭一樣...第二天決定展開市區散步一日遊,跟了我一整晚的Holger也決定繼續跟著我,”跟著你比較好玩”看來我可以考慮開旅行社了...圖中是聖約翰的第一個聖瑪莉教堂,不信教的我偏偏就愛逛教堂,因為感覺是如此神聖啊...’妳在說什麼啊?這是最邪惡的地方’侯先生說,看來他小時候也常常被逼上教堂坐板凳,跟馬克杯恨教堂一樣,呵呵...當台灣人就這點好,雖然從小課業壓力大,但長輩絕對不會逼你每個禮拜拿香拜祖宗聽說教。
這是聖約翰的Heritage House,連導遊都穿成當代的模樣,介紹當年聖約翰如何由一個漁港成為一個堡壘城市,因為在加拿大立國前,英國跟法國互相爭奪這塊土地,英國認為聖約翰有堡壘跟成為大後方的潛力,決定在這裡建城市,這間Heritage House就是當年英國將軍的辦公室兼住宅,我們一一讀過當年生活的文字介紹,階級層次分明,甚至有女僕被女主人活活打死只因為一點小事,當時人們的生活真苦啊...
這就是讓聖約翰出名的Signal Hill,為什麼出名呢?因為無線電之父Marconni就是在這裡利用風箏,接收到第一次跨大西洋的無線訊號:”答,答,答”,我因為學校作業的原因知道這個歷史事件,但是完全沒想到我居然能站在這歷史性的地方。
前往Signal Hill的路上,是一大片美麗的山坡沿著海岸,必須健行才能抵達Signal Hill,這天Holger自己去玩,我終於可以一個人旅行(我真的想一個人玩玩看啊...sorry!),走累了就躺下來,睡了一場好覺,思緒清楚後,我看著大海,眼淚就流了下來:我想跟你說道歉啊馬克,我真的不應該對你有疑問,對不起。擦完眼淚後,我感覺好多了,這趟旅程才剛開始呢...
Signal Hill山腳是一個”保存良好(well preserved)”的小村落Quidi Vidi(not sure did I spell right :P),我問了一堆人,在好幾個健行路道迷路了好幾次,最後才找到這村落,不過我心情好得很,一路上唱著歌,連有路人走過來我還是繼續唱,天氣這麼好,景色這麼棒,how can you not be happy? 最後終於找到這村落,找到一間古董店,馬上進去挖寶,走出來後我又迷路了,一邊走著一邊唱著,一個青年開著車經過我,向我問路,我看起來像當地人嗎先生?”Well do you need a lift?”原來他是想載我一程!我還沒開始舉拇指,就有好心人想載我,也許有人會說:這太危險了吧?你怎麼知道他是好人還是壞人?不過想一想,聖約翰是個六萬人的小城市,這小村落也不到40人,哪個serial killer會到這鬼地方找健行者下手啊?過於謹慎不用心的人是無法像我這樣旅行的。一路上他告訴我他是到聖約翰參加朋友婚禮,問我有沒有男友,我哈哈大笑,當然有啊,”Too bad, I was going to make some moves” ”oh you can make as much as you want, I am taken” 說到首次一個人出遊這天,我才知道我多受歡迎,先前我走進唱片行,我有一個旅行的興趣:收集當地音樂家獨立出版的CD,後來跟唱片行老闆談了開來,他一聽說我是因為居爾特音樂一個人跑到東岸,喜歡我到說真希望我明天不用工作,不然我就載你到我老家的村落看看真正的Newfie (紐芬蘭人的暱稱),我都不好意思了,不過晚上發生的故事更誇張。
我坐在公車上,圖中這位先生問我去哪裡,聊了起來,我說我沒吃過麋鹿(moose),他說我今晚剛好要煮麋鹿肉,”really?!”麋鹿在紐芬蘭像是澳洲的袋鼠,到處都是,但是販賣仍屬非法,所以只有有槍有執照的獵人才能獵捕,拿到屠夫店屠宰,塊肉冷凍起來,可以讓一家人吃好幾個禮拜,但是一般老百姓是無福享受的,因為不能買賣。這位先生老家有一堆麋鹿肉,我一聽說他有麋鹿肉,馬上說那我到你家吃好了!圖中就是麋鹿燉肉,吃起來就像軟綿綿的肥牛肉,油多汁多,好吃極了!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麋鹿大餐啊...他看著我這麼興奮,問”所以你是真的只是來我家吃麋鹿,不是對我有興趣啊?”我獃住兩秒,”Of Course!不然你以為勒?”我大概傷到他的心了吧?才剛下飛機第二天就被三個男人示好,我真的太小看鄉村人的”熱情”了。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
monica 2008-06-11 23:48:01

是一個很美的地方~~~~^^
我也去了多次~~~~
只是從台灣飛到st.john`s..實在太遠了~~
但為了好朋友..也只能拼了~~~

CHUN 2007-12-05 00:00:37

太誇張了!!你要出書啦!!這樣的旅遊經驗沒有人會跟你一樣!好刺激唷~~~

頭號粉絲Ally 2007-12-04 00:04:43

吉利安妳帥呆了啦!!!
希望我有一天也能鼓起勇氣一個人去遠方旅行:)

版主回應
我沒那麼利害啦,像我跟男友大吵就會有勇氣啦...黑黑 2007-12-04 14: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