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3 08:32:05〃さよ◆

我不懂~

我不懂….
不懂為神麼人可以把小小一件事情
當成是一件重大的事情?
那小小的事情或許是重要和不重要, 但是…
卻有人可以在一念之間變成十分重要
我不懂…
不懂為何有人可以同時愛或不愛一個人
明明不愛卻要裝著一副十分很關心的樣子, 去愛
難道 這就是真的大家所謂的愛嗎? 可是…
要實際去表達內心的感受真的, 好難
既然不愛了… 應該要勇敢的放手, 讓新的開始重新來過
不要讓對方難過的留下此時此刻的回憶..
既然遇上了… 應該要真心的接納, 讓彼此的第一印象瞬間留下
不要給自己和對方有一種尷尬又冷酷的感覺..


在我筆下的字跡確實略略刪除了一個叫愛的名詞~
因為從來沒愛過 也不曉得是哪種感覺?
也不曉得如何去愛 甚至更不想去愛…
=終わ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