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9 10:56:56佳娜公主

瘋狂迷戀 Smart Phone

這篇,是我在醫院住院的時候寫的,至於我為何住院?
那個以後再說,反正知道的都已經來參觀過了,不知道的現在知道也太晚了~

況且,我想強調我了不起的地方,並不是住院
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是這篇文章是用手機key出來的....

對~用~手~機~Key~出~來~的!!!

怎樣?怕了吧!

自從某年意外得到一支內裝比爾先生家作業系統的手機之後,我就有點愛上這種跟PC一樣會當機的手機了,它不但介面不順手,而且~Sxxxxs 牌手機比他貼心上百倍,可是就跟老公打你兩百次,你照樣跟他一輩子的道理一樣,愛情在所有人眼中都是盲目的,就連科技人都不例外,當你就是喜歡上了,即使外表是爛泥,內裝是狗屎,你還是會把他當成黃金一樣捧得高高的.

第一隻SmartPhone在大年夜被我寶貝兒子拿去馬桶"浸豬籠",急救無效一命嗚呼之後,我的眼睛就跟舊社會中被老公整天狠扁還不願離去的傳統婦女一樣被屎膏糊住,還是選了進階版的SmartPhone ~當然是我那苦命的柴犬老公出的錢,不過我也用了"這是我的28歲生日禮物",試圖將把他視如精血的私房錢拿來滿足我個人慾望的行為合理化,我想,被大抽血的柴犬應該死也瞑目了.

SmartPhone其實還不錯用,除了偶爾當個機,就是開機慢關機慢打字也慢~
搞不好那天我用手機寫上癮了,我真的會去買個折疊式藍芽口袋鍵盤,不過在此之前,我比較想先買個藍芽耳機,這對於包包亂成一團的我來說,只要拿起藍芽耳機輕鬆帥氣的接聽電話,以及花了十八秒試圖在混亂的包包中狼狽挖出手機然後眼睜睜的看著來電在接聽的前一秒斷線...
前者似乎是我比較想要的感覺...

這個想法在我腦中蘊釀了半年多,我遲遲沒有購買的行動,理由千百個~但是整理起來大概就是以下幾個原因:
1.這個藍芽耳機要一千二,可以買三罐奶粉或五包尿布
2.除了"比較帥氣"之外,我想不出坐辦公室的我還有什麼理由需要買藍芽耳機

最後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柴犬說:"依你的習性,耳機買了還不是丟包包,找耳機還不如找目標比較大的手機比較快"

我反駁:"哪會啊!我會把耳機放口袋啊!"

沒想到柴犬更樂了~
一臉篤定的說:"那我跟你打賭,不出一個月~我一定會看到耳機浮在洗衣機理面.."

是啊~我每次洗衣服之前都忘記掏口袋~
我家洗衣機上次大故障,除了在底盤下掏出總價值將近五百元的硬幣之外
還有找到失蹤的小鑰匙,護身符(我大概會被雷劈),以及一堆衛生紙...

雖然換了洗衣機後有稍加反省
不過還是經常看到被我遺忘在口袋的公司的保全卡浮在水面上哀怨的轉呀轉

藍芽耳機,為了不讓你成為洗衣機中的無主孤魂~
我還是先不要當你的主人好了^^"

....那,意思是,我可以先買個藍芽鍵盤嗎?....

=你真的真的不要懷疑,這篇文章真的是用手機打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