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8 19:24:08是青蛙,不是王子
隨寫
28/22
之一 巧遇記
從項溪站附近快步走回華中橋下的住處,
天微涼,雖然一路上都是市街,但能動動,感覺其實不賴。
回到家,立刻處理那些堆了一周的臭衣服,但對自己的房間,
似乎處在一種自我放棄的狀態,懶得把一切從凌亂中歸位,
於是自我安慰:只是亂,並不髒。
翻了一陣子書,突然有種想喝一杯的衝動,
但不想一個人對著電視,孤單的喝百威,
於是我跑到了前幾次聚會時的BAR。
要好的同學不是回內壢的家,要不就是跑去桃園應酬;
這晚,我的預期是,聽聽那邊放的音樂,向吧檯的bartender挖挖我同學的八掛,
然後,十二點回家睡覺。
坐在吧檯,言談間,很好玩,發現她對我同學的渴望;人不能違背兄弟之義,
但我實在很想知道,這樣一個女孩,對我同學到底是什麼樣的感覺,
放一些餌,加點藥引,我聽到了不少事,
不過,這些事,在我腦子中早有骨架,
只是,從一個人的嘴裡,補足了骨架外的血肉。
然而,說曹操,曹操就到了。
實在想不到,這傢伙,在桃園風花雪月之後,
竟然還來這邊續攤。--------這算是巧遇嗎?!
他帶了另一個律師朋友,這兩個人其實都喝多了,
但到了這邊,他們還是再開了瓶高梁。天啊…
形勢不妙,最想回家的,可能不是他們,而是我。
還好,這邊是個單純的地方,
老闆也熟,倒沒有什麼好擔心的。
終究這兩個人晚上第一攤是玩瘋了,
他們的續攤就有些後繼無力,想不到是我同學先喊散,嚷著要回家。
看著他們兩人離去,我要了杯水,
讓自己醒一下 。十幾分鐘後,bartender讓我看了一下她的手機,
原來,我同學到家了,和她報平安。
這兩個人,真的沒有什麼嗎?
我喝酒前和喝酒後的答案都一樣---------。
寫這上面這段的時候,電視上剛好播台灣大哥的新廣告,
我還蠻喜歡那種感覺的,雖然,我從沒真正遇過那樣的情境。
之二 失車記
周六的晚上,也玩夠了,
回家吧,在心裡,我和自己這樣說。
待遇有差,同學走,有人擔心,
我自己走,就是要自己吃自己。
喝酒騎車絕對是不智且害人害己的事,
所以,必需和小黃交朋友。
但不知當時腦子在想什麼,
竟然想推一段摩拖車,如此就可以少花點車錢,
於是,我真的就推車上路。
搭上了小黃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問了一下運將大哥,
我放車的地方是什麼捷運站附近,
然後,我安心的回家睡覺。
好笑的事在今天中午發生,
就是回到了復興南路二段之後,
我竟然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找到自己的紅色YAMAHA。
有點冒冷汗,這車才騎了一年多,六千餘KM,
如果就這麼不見了,我想我會痛上好幾天。
告訴自己冷靜,然後從新標位,仔細的再走上一回,
我終於發現了它,好險----------。
失車只是錯覺,但錯覺的發生,導因於昨夜的任性。
為什麼晚上去BAR混呢?其實,如果不是巧遇了同學,
那一晚,我也只是坐在吧檯,對著大螢幕,聽歌,
和談不上多熟的人,閒聊幾句。
老實說,這陣子,好像有點害怕一個人,
但我明白,一個人的原因是什麼-------我或許應該去接受這種局面,
因那可能將會是一種持績很久的常態。
之一 巧遇記
從項溪站附近快步走回華中橋下的住處,
天微涼,雖然一路上都是市街,但能動動,感覺其實不賴。
回到家,立刻處理那些堆了一周的臭衣服,但對自己的房間,
似乎處在一種自我放棄的狀態,懶得把一切從凌亂中歸位,
於是自我安慰:只是亂,並不髒。
翻了一陣子書,突然有種想喝一杯的衝動,
但不想一個人對著電視,孤單的喝百威,
於是我跑到了前幾次聚會時的BAR。
要好的同學不是回內壢的家,要不就是跑去桃園應酬;
這晚,我的預期是,聽聽那邊放的音樂,向吧檯的bartender挖挖我同學的八掛,
然後,十二點回家睡覺。
坐在吧檯,言談間,很好玩,發現她對我同學的渴望;人不能違背兄弟之義,
但我實在很想知道,這樣一個女孩,對我同學到底是什麼樣的感覺,
放一些餌,加點藥引,我聽到了不少事,
不過,這些事,在我腦子中早有骨架,
只是,從一個人的嘴裡,補足了骨架外的血肉。
然而,說曹操,曹操就到了。
實在想不到,這傢伙,在桃園風花雪月之後,
竟然還來這邊續攤。--------這算是巧遇嗎?!
他帶了另一個律師朋友,這兩個人其實都喝多了,
但到了這邊,他們還是再開了瓶高梁。天啊…
形勢不妙,最想回家的,可能不是他們,而是我。
還好,這邊是個單純的地方,
老闆也熟,倒沒有什麼好擔心的。
終究這兩個人晚上第一攤是玩瘋了,
他們的續攤就有些後繼無力,想不到是我同學先喊散,嚷著要回家。
看著他們兩人離去,我要了杯水,
讓自己醒一下 。十幾分鐘後,bartender讓我看了一下她的手機,
原來,我同學到家了,和她報平安。
這兩個人,真的沒有什麼嗎?
我喝酒前和喝酒後的答案都一樣---------。
寫這上面這段的時候,電視上剛好播台灣大哥的新廣告,
我還蠻喜歡那種感覺的,雖然,我從沒真正遇過那樣的情境。
之二 失車記
周六的晚上,也玩夠了,
回家吧,在心裡,我和自己這樣說。
待遇有差,同學走,有人擔心,
我自己走,就是要自己吃自己。
喝酒騎車絕對是不智且害人害己的事,
所以,必需和小黃交朋友。
但不知當時腦子在想什麼,
竟然想推一段摩拖車,如此就可以少花點車錢,
於是,我真的就推車上路。
搭上了小黃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問了一下運將大哥,
我放車的地方是什麼捷運站附近,
然後,我安心的回家睡覺。
好笑的事在今天中午發生,
就是回到了復興南路二段之後,
我竟然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找到自己的紅色YAMAHA。
有點冒冷汗,這車才騎了一年多,六千餘KM,
如果就這麼不見了,我想我會痛上好幾天。
告訴自己冷靜,然後從新標位,仔細的再走上一回,
我終於發現了它,好險----------。
失車只是錯覺,但錯覺的發生,導因於昨夜的任性。
為什麼晚上去BAR混呢?其實,如果不是巧遇了同學,
那一晚,我也只是坐在吧檯,對著大螢幕,聽歌,
和談不上多熟的人,閒聊幾句。
老實說,這陣子,好像有點害怕一個人,
但我明白,一個人的原因是什麼-------我或許應該去接受這種局面,
因那可能將會是一種持績很久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