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1 13:33:36楊過

我們的孩子愛同居

圖表一至十三:
第一列左至右
圖表一:美國家庭平均收看電視時間
圖表二:美國未婚產子數字
圖表三:每日收看電視時數
圖表四:每一千名婦女之離婚數字
第二列左至右
圖表五:青少年暴力犯罪數字
圖表六:青少年自殺數字
圖表七:美國SAT測驗成績
圖表八:美國結婚率
圖表九:美國離婚率
第三列左至右
圖表十:美國單親家庭數字
圖表十一:美國虐兒個案數字
圖表十二:美國暴力罪案數字(百萬計)
圖表十三:美國總罪案數字(百萬計)

  明報二○○三年十一月十日報導,七成學生相信同居可代替婚姻。這是個體主義的又一次勝利,也是家庭制度的又一次敗退。
  David Chagal在其“Television—the Phantom Reality”一文中,為我們展示一系列有關美國社會的數據圖,得到了這樣的資料: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美國家庭收看電視時間、未婚產子、離婚、青少年暴力犯罪及自殺、單親家庭、虐兒、暴力罪案和總犯罪的數字都呈上升的趨勢;結婚率和SAT測驗成績卻節節下降。從這些數據看,究竟現代西式的(至少是美式的)個體主義健康不健康,不是很清楚嗎?
  究竟家庭制度和人類生活的質素有關係呢?常識告訴我們,家庭解體,對於孩子當然有不良的影響。然則,同居是否能代替婚姻呢?
  相信同居能代替婚姻,其實是一個相奇怪的想法。婚姻其實就是有法律地位的同居,法律地位有兩個意思。第一,這個同居的關係不只是空間上共處一室的關係,而且是一個法律上的關係。夫妻二人都有若干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而法律亦給予這種關係某些優惠。當然,真正相愛的人不會為了優惠而結緍;可是,寧可不結婚也不要給與所愛的人優惠和各種和婚姻相關的權利,這愛情有多深,真是可想而知。
  第二,婚姻不但有法律上的意義,同時也有社會上的意義。結婚,就是將二人關係帶入社會。如果有人對你說,他真心愛你就可以了,至於他是否在別人面前承認你們的關係,那是不重要的。你會相信他嗎?
  人是社會的生物,也是文化和符號的生物。不願意把和你之間的關係帶入社會,就是對這段關係有所保留。不願意給你一個夫妻的名號,就是怯於名號的魔法,和這魔法所衍生的責任。
  相信同居,很明顯是怯於承擔的表現。而抾於承擔,就是家庭解體的主因。家庭解體,結果就是下一代受害。美國是號稱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國家,這個國家的生活如何,由Chagal的圖表就看得一清二楚。我們要不要走美國的老路,真是要想得一清二楚。文首調查中的被訪者,十年後就要建立自己的家庭了,那時侯,社會要變成甚麼樣子呢?我們的社會離Chagal圖表的世界有多遠呢?
  看官,你們可有感到一種逼切感?我們要不要將來對自己的孩子說:我早知道你們的世界要變得這樣糟糕,可我就是甚麼也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