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1 23:47:41楊過
論傳媒(節錄)
談到傳媒的社會責任,一般人都會首先想到新聞工作者的守則。新聞工作是個專業。所謂專業,就是指一個行業,它的工作對社會是有影力的。因為這個原因,專業人員必需被賦予一定的權利,否則專業功能揮就會受到不必要的干擾和障礙。可是由於專業人員的工作具有影響力,專業人員也被要求負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幾乎所有人都同意,新聞是社會公器,其作用在於監察社會,因此新聞專業必須受到專業守則的制約。以美國為例,新聞從業員必須恪守四個基本的原則:忠實、公平、獨立,以及尊重他人權利。而香港的記者協會也有一套專業守則,定記者必須忠實報導事實、確保以合理手段取得資料、保護當事人,以及尊重平等權利等原則。(見附錄三)這些守則所羅列的,可說都是現代社會的價值共識,並沒有太多可以爭議之處。有關新聞工作倫理的難題,不在原則,而在執行與監管。而有關監管的問題,我們在下一節會詳處理。
可是如果我們相信傳媒有巨大的影響力的話,對傳媒社會責任的探討,就不可能限於新聞,而該遍及所有傳媒訊息。究竟傳媒應當負起怎樣的責任呢?誠如傳媒學者閩諾(Newton N. Minow)和勒梅(Craig L. LaMay)主張,傳媒必須對社會的整體利益負責,而社會最重要的利益,就是讓我們的兒童能健康成長。 這個講法固然不錯,卻還是把傳媒的社會責任看得太窄了點。傳媒的影響力固然以對兒童為最,卻不表示其影響力只限於兒童。在傳媒影響力所及的範圍裏面,傳媒對於我們的社會品質,可說都是責無旁貸。
人類是社會的動物,所以人是文化的動物。人不單生活在一個物理的環境之中,更生活在一個文化環境之中。因此,誠如紀伯納指出,我們實在需要一場文化的環保運動,正如我們需要一場生態環境的環保一樣。紀伯納指出,文化是一個極其豐富的系統,裏面包含了符號、想象、創造和報導等各式各樣的活動。這些活動有三個重要的功能:一.告訴我們事物如何運作;二.告訴我們事物是怎樣的;三.告訴我們應該怎樣看待這些事物。一個文化群體分享一些怎樣的故事,它的員就分享著一個怎樣的意義世界。可是隨著資訊的市場化,這些故事的編寫越來越為商業機構所壟斷。 這些機構在塑造我們的文化之時,所想的不是我們社會員的思想自由,也不是社會成員的文化質素,亦不是一個社會的文化承傳,更不是下一代的成長需要,而是機構的商業利益。如果這些故的編寫與人類的社會生活的真正需要不相符,這些言論就削弱了社會成員了解和追求自己真正幸福的能力。簡單地說,傳媒工作者就是社會的文化工程師。如果工程師得為一座建築物的的質素負責任的話,傳煤工作者也得為社會文化的質素負責任。這就是我在上面指出傳媒是專業工作的理由。
這個傳媒就是專業的觀點,本來並不新鮮。一九三○年的美國電影協會守則(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Code),第一條就規定「不得製作任何降低觀眾道德標準的電影」。這條律則早期得到了電影業人士的共同遵守,可是隨著電影業內部的連繫削弱、競爭加劇,加上電視業所造成的威脅,電影業漸漸不再尊重有關的守則了。在一九六○年代,美國終審法院終於把電影和雜誌的色情內容解禁。自此,電影的檢查制度一直朝分級而非內容制約方面發展,而且趨勢是一貫地走向「寬鬆」。 問題是,對傳媒寬鬆,就是對家長和教工作者苛刻。以電視上越來越多的成人內容為例,這些內容,現時只要電視台在電視上間歇顯示出分級的標記,就能大模斯樣的進入每一個現代家庭。萬一家在開電視時錯過了標記顯示的那短短一剎,並因而讓孩子看了他認為孩子不適合看的內容,那可是家長閣下的事了。今天,「到十歲為止,孩子在電視或電影裏一共看到8000起兇殺案和10萬個暴力場面」。 我們那樣盡力保護商業傳媒的自由,在教育工作者和家長身邊設置那樣多的陷阱,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公義嗎?每一個人都有教壞我的孩子的權利,而家長在資本主義社會無止境地增長的工時之外,還要負起一個責任,冒天下之大不違去教育他們的孩子,這就是現代所謂言論自由的荒謬。
可是如果我們相信傳媒有巨大的影響力的話,對傳媒社會責任的探討,就不可能限於新聞,而該遍及所有傳媒訊息。究竟傳媒應當負起怎樣的責任呢?誠如傳媒學者閩諾(Newton N. Minow)和勒梅(Craig L. LaMay)主張,傳媒必須對社會的整體利益負責,而社會最重要的利益,就是讓我們的兒童能健康成長。 這個講法固然不錯,卻還是把傳媒的社會責任看得太窄了點。傳媒的影響力固然以對兒童為最,卻不表示其影響力只限於兒童。在傳媒影響力所及的範圍裏面,傳媒對於我們的社會品質,可說都是責無旁貸。
人類是社會的動物,所以人是文化的動物。人不單生活在一個物理的環境之中,更生活在一個文化環境之中。因此,誠如紀伯納指出,我們實在需要一場文化的環保運動,正如我們需要一場生態環境的環保一樣。紀伯納指出,文化是一個極其豐富的系統,裏面包含了符號、想象、創造和報導等各式各樣的活動。這些活動有三個重要的功能:一.告訴我們事物如何運作;二.告訴我們事物是怎樣的;三.告訴我們應該怎樣看待這些事物。一個文化群體分享一些怎樣的故事,它的員就分享著一個怎樣的意義世界。可是隨著資訊的市場化,這些故事的編寫越來越為商業機構所壟斷。 這些機構在塑造我們的文化之時,所想的不是我們社會員的思想自由,也不是社會成員的文化質素,亦不是一個社會的文化承傳,更不是下一代的成長需要,而是機構的商業利益。如果這些故的編寫與人類的社會生活的真正需要不相符,這些言論就削弱了社會成員了解和追求自己真正幸福的能力。簡單地說,傳媒工作者就是社會的文化工程師。如果工程師得為一座建築物的的質素負責任的話,傳煤工作者也得為社會文化的質素負責任。這就是我在上面指出傳媒是專業工作的理由。
這個傳媒就是專業的觀點,本來並不新鮮。一九三○年的美國電影協會守則(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Code),第一條就規定「不得製作任何降低觀眾道德標準的電影」。這條律則早期得到了電影業人士的共同遵守,可是隨著電影業內部的連繫削弱、競爭加劇,加上電視業所造成的威脅,電影業漸漸不再尊重有關的守則了。在一九六○年代,美國終審法院終於把電影和雜誌的色情內容解禁。自此,電影的檢查制度一直朝分級而非內容制約方面發展,而且趨勢是一貫地走向「寬鬆」。 問題是,對傳媒寬鬆,就是對家長和教工作者苛刻。以電視上越來越多的成人內容為例,這些內容,現時只要電視台在電視上間歇顯示出分級的標記,就能大模斯樣的進入每一個現代家庭。萬一家在開電視時錯過了標記顯示的那短短一剎,並因而讓孩子看了他認為孩子不適合看的內容,那可是家長閣下的事了。今天,「到十歲為止,孩子在電視或電影裏一共看到8000起兇殺案和10萬個暴力場面」。 我們那樣盡力保護商業傳媒的自由,在教育工作者和家長身邊設置那樣多的陷阱,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公義嗎?每一個人都有教壞我的孩子的權利,而家長在資本主義社會無止境地增長的工時之外,還要負起一個責任,冒天下之大不違去教育他們的孩子,這就是現代所謂言論自由的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