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6 15:58:00楊過

愛情婚姻雙城記(二)

  我想,要了解一夫一妻制的優劣,我們不能單看其他社會是否有其他不同的婚制,而且又行之有效,就作出一個倉促的判斷。文化通常是一籃子的問題,不能把某一組規範從整個文化脈絡裏抽出來,當做一個獨立的東西那樣評價。一組規範在一個社會裏所以行之有效,往往是因為在該文化裏有其他的價值與之互相配合,一離開那個文化土壤,它們的成效就會有天壤之別。

  周華山說,在摩梭的文化裏,男女關係之中幾乎完全不存在任何嫉妒,也是基於這個原因(加上「重女而不輕男」的兩性權力關係),周華山說他在摩梭找到了最理想的兩性關係。我基本上同意摩梭人的男女關係(至少按周華山的描述)是相當理想的,然而把它稱「理想的兩性關係」卻仍有誤導的成份。說它誤導不是因為它與事實不符,而是因為這個說法把我們的注意力引到一個過於偏狹的範圍裏:當女孩的父親對周華山說這是他的家時,摩梭人所展現的不是理想的「兩性關係」,而是理想的「人際關係」。摩梭人並不是在日常生活裏充滿佔有欲,然後一到了兩性相處時就把這些佔有欲拋到腦後;他們是從日出到日落之間,從來不知獨佔為何物。在一個只有公物而沒有私產的世界裏,兩性之間不知彼此佔有,那當然是最符合人性之事。可是在一個人與人之間壁壘分明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tic)世界裏,這種婚制是否可行,就會是一個大疑問。

  性行為所以必須受到制約,顯然與生育與家庭的建立有密切關係。在我們的社會,人是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的。既然如此,要求性行為在婚內進行就是順理成章的事。可是在摩梭,反正只要是女人都有一個家,她一生的所有孩子也都屬於這個家,而且父親的角色與撫養孩子無涉,所以跟哪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根本完全不重要。摩梭人的家庭是大家庭,只要家庭內的女子生養的數量不超過某個數目,撫養孩子也不成問題。由此可見,走婚制所以在摩梭行之有效,是有其大家庭制度加以配合的。離開了這種大家庭的制度,走婚的可行性就大為可疑。

  像摩梭一類的大家庭制度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穩定性特別強。由於沒有了藉婚姻成立新家庭的機制,家庭裏所有成員的命運可說是共通的。成員之間基本上沒有公平不公平的問題。不像我們的社會,如果父母因為財力不足而需要哥哥綴學工作幫補家計,結果弟弟讀上了大學並且平步青雲,哥哥完全無法保証他為家庭作出的犧牲能夠得到回報。弟弟一結了婚,和哥哥就是兩家人,弟弟的平步青雲,哥哥很可能一點都享受不到。就算弟弟知所圖報,哥哥所能享受的仍然非常有限。在利益的計算下,家人的關係就難免出現張力。可是在摩梭,今天是一家人就到死都是一家人,家人的關係自然比我們的小家庭緊密。所以周華山也指出,「摩梭文化的核心不在走婚,而是家族和諧,沒有比這更重要的價值觀。」(頁八十四)

  家人關係的緊密,為摩梭人提供了每一個人心底最深層的需要:安全感和被愛的感覺。也正是這種全安感,使周華山認定母系的大家庭制度為摩梭文化的精髓。(一四一)在小家庭的制度裏,我出生的家庭並不是我的歸宿,我自己所建立的小家庭才是。所以無論我的家庭多幸福,我還是不會滿足,我必須找一個能與我結合的愛人,我的下半生才有依歸。可是摩梭人不同,他們出生的地方就是他們的依歸,愛情只是他們生命裏面的小插曲,一種與安全感不一樣的情感激蕩,對人生的長遠幸福幾乎毫無影響。也因此男女感情對摩梭人的重要性遠不及小家庭的社會。

  凡事總有兩面,摩梭人家庭的穩定固然為他們帶來了極大的安全感,可是摩梭人也得為此付出代價。在摩梭人的大家庭裏,長輩有不可挑戰的地位。一個年輕人離開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固然是一個冒險,可是它也同時是一個機遇。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和自己的家庭相處得如魚得水的,如果這些人生活我們的小家庭制度裏,結婚就是他們擺脫上一代的操縱,建立自己的小天地的一個重要時機。(所以在我們的社會中,父母若要操縱下一代,一個必爭之地就是子女的戀愛自由。如果子女所選擇的配偶也是由自己一手挑選的話,他們就會安心,覺得自己穩操勝券。可是今天父母在這一方面已經愈來愈顯得力不從心了。)反觀在摩梭,這一類子女基本上是沒有指望的,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妥協。不過,因為他們沒有太強的個體意識,妥協對他們來說相對地會是一件比較容易的事。

  可是說妥協容易也還是相對的,即使是在摩梭,妥協也可以是肝腸寸斷的事。周華山自己就述說了這樣的一個故事:一個女孩子愛上了一個養蠱的人,甚至懷了他的孩子,可是由於摩梭人普遍厭惡養蠱人,家人極力反對。女孩子最後也只能屈服:「我根本沒有選擇,家族的壓力實在太大,我舅舅甚至說『若你選擇這個男人,請你離開這個家!』母舅的話不能違背,我的心化為碎片。」(頁一一二)所以把摩梭描述為世外桃源也是一種簡化。小家庭和大家庭各有其優點與侷限,這是周華山也承認的事實。(頁一五三)

  這就說明了摩梭的所謂「性自由」背後最重要的秘密:他們個體意識的薄弱,為他們的性自由提供了一個獨特的土壤。摩梭人中從不走婚的比例相當高,四十歲以上仍無走婚(或結婚)經驗的佔百分之十八,不走婚的原因是「做喇嘛、身體殘缺、長相有缺憾、性情暴戾極端、家庭被認為養蠱、對異性不感興趣,等等。」(頁一七七)除了出家人比較肯定是出於個人意願之外,其他不走婚的人似乎都是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過著不走婚的生活的。(所謂對異性不感興趣的人之中,有多少是從來就對異性不感興趣,有多少是被人拒絕多了,所以酸葡萄地不感興趣,還是一個未解之謎。)照字面看,身體殘缺、性情暴戾、長相有缺憾的人沒有走婚的機會好像也是平常事。問題是,何謂暴戾呢?偶爾發發脾氣算不算暴戾呢?(周華山強調他在摩梭從沒見過人爭吵。)甚麼是長相有缺憾呢?長得醜算不算缺憾?這樣一來,我們難免要問,會不會摩梭人在性吸引力的競爭方面,優勝劣敗特別明顯?正如書中周華山一再引述當地人的話說,如果一個人又能幹又長得好看,他們就會有許多情人;可是不漂亮人品又不夠好的話,他們就難找情人了。
  
  另外還有一個不可忽略的可能解釋:摩梭人的家庭既然不能無限膨脹(按書中的描述上限似乎在二十人左右),而分家一般又是不平常的事(頁一四九至一五零),那麼萬一家裏成員人數已經到了上限,而家中某些成適齡女成員還未有走婚經驗,她也只好為了家庭的好處而節制一下甚至禁欲。由於孩子是屬於所有兄弟姊妹的,她們大概也不會覺得自己蒙受了很大的損失。

  由此可見,用「性自由」的觀念來了摩梭的性習俗,只能是別有用心的人的主觀投射。事實是,某部份人的性自由是必須在另外一些人的節制的配合之下方能成全的。這又一次說明了為甚麼摩梭人不走婚的比例那樣高。不管是為了人口控制,還是為了沒有人看上,不走婚的人都只能過著一種無欲的生活。而按周華山的描述,這種生活並沒有為摩梭社會帶來任何問題。這個現象只有一個可能的解釋,就是這些人都非常能夠接受這種無欲的生活,並不將之視為一個很大委屈,否則社會上的怨氣累積到起過了某一臨界點,就一定會引發衝突。

  有關性自由的複雜性還可在摩梭性風俗之中一些其他方面看見。摩梭一方面享有使我們驚訝的性自由,另一方面卻也有另人驚訝的性禁忌。他們不但可以輕易提起和性有關的任何字眼,甚至連「愛人」、「父親」之類的詞語也是禁忌。「夫妻」一起在路上走是不可思議的(一六零)。在衣著方面,摩梭人也非常保守,連穿短褲也被視為不雅的暴露。這就說明了摩梭人的性自由和性制約之間有著極複雜和微妙的關係。周華山對這種現象的評語是:「西方文化……把『戀愛』塑造為個人人幸福的泉源,尤其說成為女性人生價值指標。這徒然是作繭自縛……摩梭文化全盤打壓戀愛的公共空間,卻是過猶不及的矯枉過正。」(一六四)這不過是輸打贏要的自圓其說。如果我們看見摩梭人性文化比我們自由的一面就讚口不絕,一看見比我們更多限制的就說他們矯枉過正,那就完全失去了借鑑摩梭文化反省自身文化的意義,不如乾脆閉起眼睛高喊性自由算了。

  在我們眼中,這種自由和制約好像是互相衝突的東西,可是這只反映了我們習慣了用簡單的概念和規條來思考問題:如果性自由是有價值的,那麼性制約就是無理的;反之亦然。可是道德世界永遠是充滿了不同價值之間的矛盾、張力和衝突,高舉一種價值,從這種價值邏輯地推演出種律則,結果一定傷害到其他價值。持平的道德判注定是不同價值之間的平衡,而這些平衡的具體表現一定是千差萬別的,這也說明了為何不同的文化體系裏有不同的道德觀念,而該些文化群體中的人卻各自心甘願地受到這些道德觀念的制約。

  從這角度看來,摩梭人的性禁忌不但不奇怪,反而理所當然。正因為他們擁有超出於其他社會的性自由,所以他們更有必要擁有超過其他社會的性禁忌。人類社會所以要對性行為加以制約,不外乎以下幾個理由:(一)維護家庭制度;(二)控制生育;(三)防止性病;以及(四)保護個人。性自由於摩梭人的家庭制度的威脅遠比一般社會少(心根本沒有),也因此摩梭人得以享受比別的社會多的性自由。可是這並不表示摩梭人就沒有必要制約性行為,因為濫交仍然會造成人口失控、傳播性病,乃至於對個體的傷害等種種問題(性病在摩梭就曾形成嚴重的問題,頁二五九至二六零)。為了抵消其性自由對濫交的間接鼓勵,在日常生活中的性禁忌就是必須的。如果摩梭人也像我們一樣一天到晚性不離口,觸目都是刺激人們性欲的資訊(色情物品、充滿著性訴求sex appeal的廣告和娛樂事業等),摩梭人的濫交現象就會失控。而在一個個體慾望滿足成了每個人首要的生活目標的社會,濫交的現象也會對個人做成許多的傷害,因為個人極容易淪為滿足他人慾望的工具。正如摩梭女子多爾東所說的:「走婚是自由的,但絕不是亂,我們有我們的規矩。……但現在有些年青男人不負責任,亂走婚,不少摩梭女子便希望結婚。」(一五零)可見性的制約保護個人,連在摩梭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