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6 15:56:00楊過

愛情婚姻雙城記(一)

愛情婚姻雙城記

  在本書(按即拙著《青紅皂白》,未知何時出版)的第五與第六章,我們檢視過愛情的性質以及性愛婚姻的關係。在上面的討論之中,我們一直沒有脫離我們自己的社會文化的脈絡來思考有關的問題。可是許多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都會說,這樣的思考只能為我們社會既有的價值觀護航,我們既然沒有離開我們的社會文來思考,我們當然覺得既有的價值觀是理所當然的。他們還會指出,所有的道德價值都不過是特定社會環境的產物,道德價值並沒有必然性。

  後一個反駁已經是老掉了牙的相對主義論調,不知經過了多少不同領域的學者回應。 奇怪的是這些社會科學家對這些回應根本視若無睹,自顧自把人家駁斥過的觀點拿出來重覆地說了又說。簡單地說,對這類社會科學家的道德相對主義的反駁極多,以下我只列出兩個我認為比較重要的:
一. 社會科學家極其量只能証明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道德觀,而不能証明不同的社會的道德觀是一樣合理的。若要証明不同社會的道德觀同樣合理,我們正正需要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是非標來作仲裁。
二. 社會科學家指出沒有客觀的道德標準,因為不同的社會(不同的人)對何謂正確的道德標準並無共識。可是問題是,根據這樣的推論方式,我們同樣可以指出道德相對主義並非一個客觀的真理,因為道德相對主義本身也沒有在人們中間取得共識。
由於社會科學界的道德相對主義者根本未有回應以上的挑戰,所以本文基本上不會考慮他們的極端文化相對主義立場,而只會考慮一個較溫和的立場:不同文明之中的道德標準可以相異,而同時又是同樣合理的。 而基本上這個立場是很難排拒的。

  本書的第五至六章說明了單偶婚制的好處,也說明了把性愛婚姻連繫起來的理由。可是世界上有許多社會,它們對性愛婚姻的看法和我們有相當大的差異,以下是一些例子:
就算是較原始的社會對貞操也有極不相同的看法。譬如在非洲某種族又極端注重女孩子婚前保持處女的要求。當一對年輕男女想要結婚時,他們在舉行婚禮的廣場立起一個棚帳,讓年輕的一對進入棚帳去發生性關係,全村的人都守在棚帳外面,包括男女雙方的家族。假如該對年輕人性交後不能,男的拿出一條沾有紅血的布條給眾人看,證明女的是處女,結婚就被公認有效……假如男的拿不出沾血的布條,說明女的已失掉了處女,婚禮就告取消,而女方家族就要當眾打女子懲罰……有些種族……當一對年輕男女結婚後,女的要先跟村裏被尊敬的男人,譬如酉長、宗教的司管者,或者自己的祖父等睡覺……
太平洋小島洲裏居住的瑪麗亞島人……女孩子青春發育以後到長大結婚之前要先交上男朋友,讓男朋友夜晚到女孩的家,睡在一起,如此先交三、四個男朋友,並可能因此而生孩子。可是這樣交上幾個男朋友之後,才選定其中一個男人定居做丈夫。
看到這一類的例子,我們不得不提出兩個問題:第一,這些例子是否表示我們上面有關性愛婚姻的觀點也包含有歷史的偶然成份,並不比世上其他的性文化優勝?單偶婚制以及排他的性關係會不會只是眾多可行的婚制之中的其中一種?第二,如果傳統的性道德不是唯一的選擇,那麼我們可否將這些不同的性道德引入我們的社會之中,或許對我們的社會不但無害而且有益,正如東方社會引入西方的民主制度一樣?

  哲學家要回答這兩個問題都非常困難,因為他們缺乏社會考察的訓練和相關的理論工具,無法對一套道德規範在某一特定的社會文化環境之中的社會功能作深入而全面的考察。不過,如果我們能借助社會學家的研究,仍然可望對有關的問題作適當的反省,並作出合理的判斷。最近,周華山出版了一本研究摩梭文化(特別是其婚制)的專著,名為《無父無夫的國度──重女不輕男的母系摩梭》, 裏面對摩梭人的婚制與性觀念有相當細緻的描述與分析。由於摩梭人的家庭制度、婚制和性觀念都我們的所謂「父權社會」相去甚遠,同時卻又被周華山視為展現了「理想兩性關係」的「世外桃源」,因此也就顯得格外具有參考價值。

  摩梭文化裏最令性倫理研究者感興趣的首推他們的走婚制度。稱這種風俗為「走婚」其實有點誤導,因為它究竟能不能算是一種婚制也不無疑問。無論如何,走婚是一種有關男女戀愛、結合,乃至於生育下一代的一風俗,則怠無疑問。走婚,最簡單地說,就是指男人到女人的家裏,和女人過夜。按周華山的報導,走婚是非常自由的,無須經過任何儀式禮制確認二人關係,一般亦不受旁人(包括雙方家人)干涉,而且不論對男方女方,都沒有任何從一而終的要求。在這種制度之中,男女關係之中幾乎完全沒有所謂嫉妒的問題。女方懷了孩子,只須要安心把孩子生下來,由家人一起撫養。

  另一個令父權社會中的人感興趣的,是摩梭的母系大家庭制度。摩梭的家庭並不由父母和他們的子女組成,而是由兄弟姊妹和一眾姊妹的兒女構成的。換言之,摩梭家庭的孩子並不和父母共同生活,而是和母親以及舅舅共同生活。至於父親的角色,按周華山的觀察,幾乎是可有可無的。有趣的是,不但父親可有可無,摩梭的孩子連生母是誰也不一定知道。因為摩梭人覺得,大家只要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就是一家人,不論是生母還是阿姨根本都是一樣的。事實上,在摩梭,母親和阿姨只有一個稱謂,都叫「阿咪」。在摩梭的家庭裏,根本就沒有所謂「你的孩子」或「我的孩子」這一類概念,所有孩子都是一家人共有的。事實上,這正是摩梭文化之中最為周華山最稱道的元素:摩梭人幾乎完全沒有任何獨佔的觀念,他們甚至連衣服都是家人共用的。(頁一百)周華山一再覆述一個現代都市人難以想象的故事:在他初到山區之時,一個女孩子建議他到她家裏寄宿,他堅持要先得到她家人的同意。拜訪她的家人時,他買了一包茶葉做手信。她的父親看見了茶葉,說:「你買這包茶葉來是不對的,你來到這裏,這就是你的家。」可見摩梭人不分彼我的無私精神。

  摩梭的走婚制度給我們最大的啟示是,一夫一妻的單偶婚制並不是理所當然的。既然如此,我們的社會仍然堅持單偶婚制,是不是有點不可理喻呢?正如周華山所論辯的:「摩梭人的感情道德體制最要的規條,就是感情為本,你情我願。倘若雙方情已逝,摩梭人認為勉強維持強裝幸福,才是不道德的事。」一夫一妻從一而終,按周華山的觀點,不過是現代世界中強勢文化的霸權而已。(頁一一七)究竟摩梭的文化,是否能為一夫一妻制提出一個有力的反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