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18:27:31小慧

台灣唯有保護環境,擺脫列強,才能在世界上生存!

台灣唯有保護環境,擺脫列強,才能在世界上生存!---聽前副總統呂秀蓮及律師黃帝穎專講台灣現在的環境以及司法人權之情形








六月第三個主日,是台灣人剛過完端午肉粽節的禮拜日,在這天,每禮拜日在台中公園更樓前聚會的台灣公義行動教會(台中)辦了兩場民主論壇,第一場是呂前副總統講「環保及人權」,第二場是由黃帝穎律師講「從扁案看台灣的司法問題」。

首先是第一場由呂前副總統講「環保及人權」,她講雜只要每日省電,就會節省一座半的核能四廠,又講到國民黨推核四公投是為著要用全國公投來讓核四停建這邊輸,接續用日本「阪神大地震」的例講「當日本發生大地震以後,五年內台灣很有可能會發生大地震」,因為在「阪神大地震」以後三四年內,台灣發生「九二一大地震」,所以「寧可相信大地震會發生」。

續接她用「黑鮪魚」及「釣魚台」講台灣海洋保護的問題,她講「要讓釣魚台中立化,成做海洋保護區」、「不要一直無限抓魚」、「控制巴士海峽的戰略價值」,而且要「擺脫列強才能生存」。最後她勉勵大家要共同保護海洋與環境。

接下來由黃帝穎律師講「從扁案看台灣的司法問題」,首先就講起馬政府主政之下,司法有「兩套標準」,續來他提起憲法內有「防衛式民主」原則,就是不能以民主制度來終結民主,續接講「台菲漁船事件」的時就講馬政府「無法保護人民」是「一中原則」發酵,致使台灣文化遭受踐踏,國格遭受侵害,又提起「兩岸人民條例」第五條之一講「未受合法授權,不可和他國簽訂條約」(詳見自由時報「民國真的變冥國了」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15/today-o4.htm)所以政府一定要來將這些賣國的人法辦。

續接黃律師講民主制度內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權力分立原則」意思是「國家不可踐踏人民」所以用「權力制衡」來預防「國家踐踏人民」,但台灣司法從來就不曾獨立過,所已無轉型正義。提起選舉,他講「人民有多少,席次就有多少」由這來代表「社會的縮影」,但台灣現時的選舉制度卻不是這樣,所以這個「民主」制度有問題,就因為權力無法制衡,阿扁才會那悽慘,又講「黨產未處理,民主永遠畸形」來提醒大家,最後他用「司法應當是制衡馬英九最有可能的方式」作結束。

兩場專講完以後,本堂牧師就拿聖經原則講人要疼惜這片土地,適當使用不可濫用,對環境平衡與尊重是上帝給咱的最大原則,最後牧師就帶領會眾唱「為這塊土地阮誠心祈禱」後就在潘成木牧師的祝禱來結束整個聚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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