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4 17:30:44小慧

底波拉,女性領導時代

底波拉,女性領導時代---在感恩節聽趁江孟哲牧師的講道及林志政先生對台美日國際關係的看法


江孟哲牧師(本站資料照)

每年十一月最後一禮拜,是感恩節主日,這時,我沒到一般的基督教會去參加感恩節禮拜,而是到台灣公義行動教會聽道理做禮拜,藉著這個聚會,給信徒不只是為敬拜上帝,還關心台灣前途,表示對這塊土地的愛。

今仔日,牧師用(士師記五:6-9)證道「底波拉,女性領導時代」,他講起底波拉是一個滿有信心的女先知,在講她故事前,牧師指出「祖嬷時代可能會返來」,因為「時代的趨勢是女性當家作主」,以早的以色列族長是比拳頭母大小,才進入國王統治,族長時代有有兩百幾冬,底波拉原來是一個在樹仔腳在「算命」替人解決問題的女先知,彼時有民族做鐵車,攻打附近的民族,底波拉就帶巴拉等人,幫助裀打贏。牧師就這故事指出兩點女性領導的特質:(一)男人講「霸」,女人用「人際關係」。(二)女人領導有「同伴」,會可「鼓舞人」,化解同伴的驚惶。著像「老母親像桶箍,父死路投遠,母死路頭斷」,江牧師又說「她做咱的同伴,用智慧維持和諧關係」,最後牧師用「聖經充滿「政治教導」,不只信仰,還有生活多方面教導,所以聖經真寶貝」做結束。

禮拜了,林志政先生講「台美日的國際關係」,講員介紹中講起他跟隨林志昇博士多多年,他一上台就指出「國府強改台灣人國籍,不合國際法」,因為「主權要先還,才定國籍」,續來他引用多多美國聯邦法院判例及日本公文詔書來講起「台灣主權並沒證據顯明已經轉到ROC手中」,而且舊金山和約顯明美國是「主要佔領國」,一定要「佔領」的國際法程序走完,才有獨立公投,但因「馬關條約」,清國割台、澎給日本,當時是日本天皇對清國皇帝的代表簽名,一直到1945年,日本在台灣實行「明治憲法」,予台灣眾議院參政權,憲法實行在土地上即有主權,這是國際法,而國家主權對外有主張權利,對內有防衛義務,所以台灣主權義務還在日本天皇手中,日本政府只是在舊金山和約簽訂的時,放棄掉台灣的主權權利而已。

林先生講了,張醫師講「條文法理真複雜,有可好像十條誡命用恩典包起來否」,續接蔡明憲長老上台,講「台灣地位未定」自舊金山和約始,又講「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住民決定,不是給中國決定」,所以「馬宋主張統一,是侮辱台灣人」,然後講法律有「授權」這回事,所以「天皇授權給首相,首相簽約後帶回給國會同意才準算」,蔡長老最後指出「美國人最關心台灣人對馬政府會放心否,及台灣人未來的選擇是什?」最後,蔡主結牧師用「當咱心驚驚的時,來此通過牧師講道,對自己更加了解,及聽趁權威的演講,將命運放在自己手中」來做聚會的結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