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1 14:16:57小慧

泛籃「反貪腐」的把戲---立法院無限擴權,侵犯司法獨立

●小慧

前些日子,筆者展閱報刊,聽聞藍綠兩黨為了選舉而大吵大鬧,搏得不少版面,綠營推「討黨產」,而藍營推「二階段投票」未成後竟推「拒領公投票」,從此「反貪腐」公投好像被遺忘了一般,但筆者想了想:「不對!藍營推反貪腐,其中必有詐,因為藍營是出了名的陽光法案阻擋者。」於是,筆者重新把選舉公報拿來詳細複習,見著「反貪腐」公投當中的條文寫道:「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其中有「...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請注意「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段,這不是泛藍真調會的翻版嗎?若此一公投案通過豈不是人民同意立法院無限擴權,逾越司法權,穢視司法讀獨立嗎?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的國會議員擁有司法調查權的,司法調查權乃於檢調單位,且是獨立運作的,不管是行政院或立法院,都只有給予意見的權利,而不能越葅代庖,所以這是一個違反憲政體制制度,就算通過了也是違憲,只因為國會議員是不具有,也不能具有司法調查權,否則國家將會永無寧日的。

此外,筆者又看到此一公投案的領銜人為王建瑄先生,不禁想到:「王建瑄先生,您不是信仰虔誠的基督徒嗎?怎麼會搞出一個違法又違憲的公投案呢?令筆者不禁懷疑您的信仰是否有問題?」這是筆者對他的最大疑問。

明天(20080112)就要投票了,請大家一定要看清泛藍的真面目,把票投給真正疼惜台灣的候選人及政黨。

(完)
反貪腐公投票條文,請注意「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等文字,乃為立法院無限擴權,侵犯司法獨立的意思


◎參考資料:

「反貪腐」的把戲

■ 李文彬

「反貪腐」是全民共識,所以大多數人的想法應該都是要投同意票。但自從國民黨呼籲「拒領公投票」以後,我才發覺其次提案說明隱含「國會擴權」,國會可藉調查權作為政爭的工具,造成立法權獨大,凌駕於監察權與司法權,因此這個案投票的決策就不能常態思考,以免衍生「國會亂政」的後遺症。

如果泛綠群眾按過去反國民黨模式去投票,反而便宜了國民黨,為了讓這個早先抵制公投繼而操弄公投的可惡政黨得到教訓,我打算第四案依照國民黨的號召「拒領公投票」,就當這個案不存在,希望它因投票率不足五十%而失效,讓受騙的連署群眾出一口氣。至於第三案「討黨產」,我當然還是要投同意票,讓我們用公投來終結藍綠長期的政爭內耗,並形成政治慣例。(作者為工程師)


「反貪腐公投」有鬼

■ 郭正典

中國國民黨火力全開要大家拒領公投票,不少反對公投棄權的人除了堅決表示要去領公投票外,也反射性地說所有公投案都要投贊成票,以反制國民黨。如果為了反制國民黨的反公投而對所有公投案都投贊成票,那可危險了!因為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案是個陷阱,不能贊成,否則禍患無窮。

反貪腐本來是應該的,因為政治一定要清明,但國民黨所提的反貪腐公投卻包藏禍心,意圖用反貪腐之名,及國民黨的席次很可能在下屆立法院中持續過半的事實,謀取該政黨的私利。請細看國民黨提出的「反貪腐公投」主文:

「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從該條文可看出,「反貪腐公投」的過關,會讓立法院擁有超級調查及懲處權,以調查及懲處包括總統在內的所有行政人員。這麼大的權力,若交給有擋軍購、擋總預算、凍結總預算、組成違憲NCC、意圖組成違憲中選會等前科的國民黨立委,則所有行政人員都必須聽命於國民黨,國家將無寧日。

況且,一個擁有不當黨產數千億、許多黨員前科累累卻逃避國法制裁、總統參選人的清白成問題、自提公投案卻反公投、人在台灣卻心在中國的政黨,說他們要反貪腐,要維全民利益,其誰能信?

中國國民黨要大家拒領公投票,我們應該堅定地請所有人都去領公投票,以實現直接民權。但國民黨沒撤回的「反貪腐公投」案,我們卻不能因為已領了該案的公投票,而糊裡糊塗地投下贊成票。換言之,有羞恥心的人都應該反貪腐,但不能望文生義地贊成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而中了該黨的詭計。

(作者為陽明大學急重症醫學研究所所長)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檢索日期:20080111


李俊俋:反貪腐公投案 假公投真違憲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7/12/16 19:25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十六日電)前總統府憲改辦公室主任李俊俋今天在反貪腐公投案辯論會表示,支持公投、支持反貪腐,但反對利用公投程序達到「假公投、真違憲」目的;反貪腐公投案其實不是創制性公投,而是憲法修正案,但國民黨反對憲改,也阻擋陽光法案。

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舉辦第四號公投案--反貪腐公投案的第五場辯論會,正反方代表分別是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李俊俋,發問人為輔仁大學法學院長陳榮隆、政治大學國關中心研究員許光泰和警察大學教授高哲翰。

反貪腐公投案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李俊俋表示,支持公投,也支持反貪腐,但反對利用公投程序達到「假公投、真違憲」目的,反對利用打著反貪腐旗號,保護特別團體和人的真正貪腐。

他質疑,反貪腐公投特別條例是怎樣的內容和程序,如何達到反貪腐目的?立委調查權追討範圍是什麼?對象是否包括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或立法院?追究法律責任或政治責任?調查權可做得比司法單位更好?調查委員會要不要依政黨比例組成?能否解決反貪腐問題?有無侵犯司法權和行政權?

李俊俋說,最新民調顯示,最貪腐的是立法院,調查權若交給立法院,台灣人民能放心嗎?台灣的民主過程有很多阻礙,國民黨從2004年選舉投完票後,利用司法程序吵選舉無效、當選無效,吵了一年半後,換吵三一九真調會,真調會被宣告違憲,換吵一罷、二罷、三罷。反貪腐公投案是破壞憲政體制,目的是想把陳總統拉下來。

李俊俋指出,賴士葆表示反貪腐案公投案追究政治責任,但主文內容是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都追究。此外,所謂政策好壞問題,誰執政誰就有責任,政策對錯由選民決定,解決貪腐問題應透過黨產條例、廉政公署、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等相關陽光法案及行政中立法,但國民黨卻阻擋。

他表示,總統擁有刑事罷免權,如果總統、部屬或親屬違法,陽光法案可達到反貪腐目的,但國民黨阻擋。國民黨應回到民主程序,不要「假公投、護黨產」,反貪腐公投案的內容、程序都說不清,因為反貪腐公投案、二階段投票都是為反公投而已,國民黨這七、八年來已鬧夠了。961216
威爾剛 2020-01-07 13:06:24

很讚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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