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屆國家環教獎中市初審出爐 16日公開頒獎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發掘與獎勵,轄內的優良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團體、社區及個人積極參與環境教育工,並評選出參加全國國家環境教育獎複審選拔之代表,辦理「第三屆國家環境教育獎」臺中市初審選拔作業,歷時近半年的公開徵選及評選,評選出爐,12月16日上午在環保進行公開頒獎。 圖說:中市環保局頒發獎狀給第3屆國家環教獎中市初選獲獎單位 今年各組初審獲獎結果名單如下:「機關(構)組」為經濟部水利署及本市教育局、「學校組」為曉明女子高級中學、霧峰區吉峰國民小學及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社區組」為錦平里社區發展協會、「團體組」為臺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而「個人組」為吳東明先生。
「機關(構)組」的經濟部水利署以水資源永續發展為願景,強化水資源環境教育扎根、臺中市府教育局則配合『幸福城市』、『低碳城市』的政策,成立海洋教育、能源教育、環境教育等議題輔導小組,讓環境教育向下扎根;「學校組」之曉明女子高級中學,除了對全校師生推動環保教育外,也經常舉辦對外推廣的環保研習活動、假日垃圾分類站社區宣導、環保芥子營、生態環境教育等,學校環境教育成果豐碩且獲獎無數。
另外「社區組」為錦平里社區發展協會,該協會時常藉由環保志工隊積極進行環保教育工作之推動,並推動「環境改造計畫」,該社區於100年度首度獲選為「低碳社區」;「團體組」所選出的臺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以推動霧峰光復新村保存為出發點,倡議花園城市規畫理念,守護霧峰近代文化資產,長期深耕在地社區的人文歷史、生態資源與空間活化等;「個人組」的吳東明先生,自1999年921大地震後,投入老家霧峰光復新村的社區重建,後來因重建困難且衰敗沒落,進而轉為爭取文化資產保存運動,終於在2012年將「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登錄為臺中市第一處文化景觀,其精神毅力及貢獻,堪為眾人模範。
臺中市府環保局表示,後續將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推派經濟部水利署及市府教育局(機關(構)組)、曉明女子高級中學(學校組)、錦平里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臺灣花園城市發展協會(團體組)及吳東明先生(個人組),參與預計於明年1月起跑的全國複審選拔。
環保局強調,透過國家環境教育獎的選拔活動,除了鼓勵與表揚積極參與環境教育工作的優良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團體、社區及個人之外,更重要的是能藉此宣揚推動活動之單位的環境教育理念,引起國人重視對環境友善,並培養環境保護從己身做起的態度,並付諸行動落實在日常生活中。引自臺灣好新聞:http://n.yam.com/taiwanhot/place/20141216/20141216751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