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3 10:10:45相信改變

立委提案 國有地不標售為原則

更新日期:2011/10/02 15:54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提案修法,限制政府機關標售國有土地,規定國有土地除非經專案核准,以「不標售」為原則,希望遏止業者養地以圖暴利的機會。

賴士葆提案修改「國有財產法」部分條文,規定非公用財產類的空屋、空地,無預定用途且達最低開發利用面積者,除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標售者,以不標售為原則。

賴士葆在提案說明中表示,標售國有土地可增加國庫財源,提升土地利用效能,但也可能助長房價飆高,提供業者養地以圖暴利的機會,並失去調節土地市場供需功能。標售國有地短期可帶來利益,但長期而言加深貧富差距,不利社會和諧。

他說,政府應以多元開發方式,如出租、委託、合作或信託、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等方式,提升土地利用價值。

賴士葆受訪時表示,畸零地不在此限,且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其實已有內規,不隨便賣國有土地,修法只是法制化,以前是「賣」為原則,現在修為「不賣」為原則,讓國有財產局有法可循。財政部長李述德肯定這樣的修法方向,只是條文還需討論。

另外,賴士葆也提案修法,公用不動產用途廢止後,管理機關應儘速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必要時,國有財產局得逕行辦理。

他說,公用不動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程序繁複,即使用途已變更,但管理機關多不積極辦理變更,移交財產給國有財產局,造成許多國有不動產閒置未利用,修法是希望加速活化利用閒置的不動產。1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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