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3 23:00:00相信改變

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演武場」竣工落成揭牌典禮

99.11.12
 

臺中刑務所演武場 浴火重生見證歷史風華


臺中市唯一留存的日治時期武道館-臺中刑務所演武場,歷經95年11月15日一場大火燒毀,經台中市政府爭取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修復經費,今(99)年10月竣工完成修復,已請假參選的市長胡志強特別指派蕭副市長家淇主持竣工落成揭牌典禮,見證演武場百年歷史風華。


日治時期,台灣的武道文化,分別有警察(武德殿)、獄政(演武場)及軍方(武道場)等系統。臺中刑務所演武場創建於大正元年(1912),係獄方司獄官警日常練武所設置之武道館舍,於民國93年登錄為本市歷史建築,惟於95年11月15日一場大火燒燬木構架、屋瓦及地板構件,次日經本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議決議,依據演武場調查研究及修復規劃報告書成果進行原貌修復。


修復後演武場主體建築內部空間仍保有原貌之木作地板及榻榻米,地板下方特設置有鋼製彈簧之構造,係為減少運動傷害所設計;外觀方面,屋頂之瓦採用日本黑瓦,為日本建築物主要使用之瓦作材料,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鬼瓦」,係日本社殿樣式公共建築元素中重要之特徵。


演武場主體建築物,仍延襲日治時期用途,區分為劍道場及柔道場兩部分,本次修復增設展示走道,可供民眾參觀下方彈簧及屋架構造。其旁附屬建築物共有兩棟獨立空間,其中一棟作為擺放修復前燒燬木構件、鬼瓦等構件及建築物相關歷史照片、文物展示空間,另一棟則供作管理使用之行政辦公空間;另增設有淋浴空間、廁所等新設施,以提供練武後淨身、休憩、洗手等使用。


修復後刑務所演武場將交由本市警察局接管使用,以期「刑務所演武場」恢復到日治時期原有之功能,除開放民眾參觀外並做為警員常年柔道、跆拳等教育訓練使用,以及規劃辦理青少年武術研習等類型活動。

http://www.tccgc.gov.tw/10_news/n01_02.asp?m2=44&id=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