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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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心得
在本章節中,我們不禁要說:「能身為基督徒真的是何等有福。」
我們在神的恩典之下是自由自主的人,若背向恩典轉向律法時,則會處處受到律法的挾制。也難怪保羅擔心加拉太人被猶太人的熱心迷惑去行割禮,行割禮似乎只是一個動作,但這是代表著律法的開端。其實律法與恩典是兩條不同的路,從律法入門者是不可能活出恩典所帶來的自由與新生命。行了割禮就代表我們認為神的救恩不完全,還得靠行律法(割禮)來得以稱義。但事實上神的恩典夠我們用,絕對不是靠我們行律法或是任何的好行為來稱義。我們能成為神的兒女只是因為神的恩典,神已為我們做了完全的救贖。
律法是預備性的,為了讓人知罪,讓敗壞的有罪的人知道聖潔公義,但律法沒有行的力量,更不能帶來救贖,從古到今只有耶穌能成全律法,祂生於律法之下但他所行的更是高於律法,他是唯一在律法之前能站住的人。唯有由主的恩典,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成為自由的人。
而從猶太人的熱心上,我們也可以探討“熱心”背後的動機是什麼?當我們在服事、當我們在做所謂的好事情時,究竟是為了什麼而做的?同樣一件事情,由慈濟人、猶太人、保羅三者來行,就會有三種不同的動機。
以慈濟而言,他們是以贖罪為出發點,他們也知道自己有罪,但他們不了解最根本的罪事無法由任何好行為或是功德來彌補的,只有基督耶穌那無瑕疵的羔羊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我們才能脫離罪惡的老我活出新生命來。
就猶太人那方面來看,他們的認知就是行律法稱義,所以他們積極的要其他人跟著他們一起來行律法,以至於他們無法相信耶穌的救恩。
但保羅是不同的,因為他有由神而來的啟示與光照,所以他滿有恩典與慈愛,無論遇到什麼人(像是猶太人,加拉太人,哥林多等)他都盡力去傳講十字架的道路;雖然大家厭棄他也不願接受,但他仍因為神給他的啟示而能將神的恩典和慈愛盡力的彰顯出來。所以我們在19節中看到保羅說︰〝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裏。〞真的顯示出保羅的熱切與滿溢出來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