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0 22:06:15小猛

軍旅日記(3):今夕是何夕(上)

不知道是因為最近因適逢過年業務繁忙的關係,還是因為要過年心浮氣躁的緣故,從上次1月31到今天中午放假,期間也不過短短十天,可總覺得,這十天過得異常的漫長,漫長到這十天其實是一個月。

業務真的很繁忙,過年前我幾乎天天往新店跑。從林口到新店直線路程雖然不會「頂遠」,但實際上,也沒有一條路可以直線的從林口到新店的。往來兩地,來回一趟都得花上個少則80分鐘多則三個小時的車程,雖然開車的不是我,但兩地這樣跑來跑去,也是頂累人的。再加上每次回新店某某處遞交公文時,都背負著時間的壓力。

例如我要在年底前把行政事務費(隊上的經費)結報掉,那我勢必先把一月底被退回來的結報案中有問題的地方修掉才能再補送。有問題的是哪些呢?其實都是發票的問題!93年12月的經費要在12月10日就結報,那問題來了,12月10號到94年1月20號中間超過30天的發票怎麼處理?94年1月的發票還好辦,至少是當月的發票可以當月結,但偏偏問題就發生在93年12月的發票上。

按照一般慣例,結報案之後的發票,歸在下個月結。用最簡單的說法,每個月20號以後的發票,都屬於下個月的結報範圍。因此,我在打94年1月結報案的時候也是這樣想的。但實際上,不是這樣。12月10號結報之後的發票,其實不能夠「跨年度」的來結報。換句話說,要嘛你就是在12月10號前就把12月要用的東西買齊,要嘛就乾脆從10號一直到跨年的那一天為止,通通不要買東西。否則,你就只能「違法」的去開收據,然後不填寫日期。但有些東西就非得開發票,例如去大賣場買的東西,怎可能不開發票而開收據呢?所幸,國家還留有一招給你:換發票!

發票要怎麼換?每兩個月的發票,都會在奇數月的10號之前送交會計師結帳,在這之前,只要是該公司所開立的發票,都可以加以註銷、更換、補發。因此,如果萬一不幸的在12月10號以後要買東西,又開了發票,那麼我就得在1月10號之前就得跑一趟同一間公司換一張新發票。我1月的結報案一共有13張發票是因為跨年度結報而被退的,所以用這個作法來說,我光換發票就要跑13間店,而且是在1月10號以前就得辦妥!更慘的是,我在寫結報單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這件事,雖然最後還是用了點「小手段」解決這個問題,不過也正因為這樣,我得常常跑回新店去,只為了換「一張」發票。

結報是這樣,還要負責採買。過年要用的年貨、禮物、錢、紅包…….你所能想到的我都得跑。換錢?有阿!不過因為帶我的師父的女朋友是在銀行上班,所以我們根本沒排到什麼隊就換到了新鈔,所以有時間可以在外打茫(穿軍便服逛101……)。

光這些過年前的案子就夠我瘋的,可是別忘了,年假是從6號開始放。這些事情,我從2月1號就不斷的反覆來回林口—新店,就是為了這幾件事。說多不多,但做起來真有夠雜又有夠花時間。

寫累了,年假開始的忙碌用另外一篇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