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5 22:19:04翻車魚

幸福不該是給予

幸福不該是給予 ”,

而是和喜歡的人一起創造,不是嗎?”



今天在報紙上偶然瞥見這兩句話,

雖是淺顯易懂的文字,卻表達了無限。


常在想: 何謂幸福?又該如何定義呢?


難道只有單方面不斷給予和付出,

讓對方覺得快樂,充滿期待希望;

讓對方感受自己毫無保留的真愛;

讓對方沉溺於刻意營造的浪漫中,

那就是所謂的幸福嗎?



我想那仍是不夠的。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是相互對等關係。

絕非其中一個人努力用心就能擁有幸福,

彼此除了相愛,還需要達到更多的共識,

對愛的共通想法,看待愛的認真態度。



也許,幸福很簡單,俯捨即是。

也許,是彼此間-

一個關懷的眼神; 一些貼心的小舉動;

一個陽光般溫暖的微笑;

一句熟悉不過的蜜語甜言;

一起天馬行空幻想著未來光景;

這些, 都足以讓我感受幸福。


幸福,其實很簡單。 只要兩人願意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