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1 23:01:28♂{BUMP]♀
許瑋倫事件,中天記者告網友妨害名譽
轉載自: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166622&locked=F&tnum=45&subbsn=8&Bpage=1
藝人許瑋倫上月車禍送醫急救時,中天電視台女記者欒秀貞追著許瑋倫的父親問:「你會不會擔心瑋倫回不來?」引起網友圍剿,把她的姓名與行動電話公布在網路上,她在日前報警控告網友妨害名譽。
欒秀貞是向台中市警方報案,因她住在台中縣,台中市警方前天將全案轉給台中縣警方處理。
警方調查,上月廿七日,許瑋倫被送到台中澄清醫院急救,當時大批記者守在醫院採訪,許瑋倫父親趕到醫院進入電梯前,欒秀貞衝向前問:「你會不會擔心瑋倫回不來?」當時立刻有人大聲回說:「妳放尊重點。」
許瑋倫急救後不治,很多觀眾打電話到電視台責罵,或到電視網站留言批評欒秀貞,有人寫:「別人的小孩死不完,不知道要不要試看看?」還有人在網路上貼出她的姓名和行動電話號碼。
欒秀貞的行動電話被公布後,不斷接到指責電話,不勝其擾,已更換行動電話號碼。記者昨天打電話到中天台中公司詢問,公司人員說她未帶行動電話,出去採訪,公司不便代她發言。
中天電視網站首頁也貼出「道歉聲明」,說明當天採訪許瑋倫家屬的措辭不當,公司內部檢討後已向家屬致歉,並要求新聞團隊今後採訪與處理應更謹慎。
聲明內容還提到,上月廿九日中天網站中,有網友冒欒秀貞之名發表「風波說明」,中天查證後並非女記者所寫,中天已會同法務人員追查網址,針對不實言論保留法律追訴權。
============================================
不知道各位作何感想,那些在網路上整天做人身攻擊的網友可要注意,可不要一時的囂張到時候去警察局說明然後再進法院,不知所措的時候跑到這裡來求救,搞不好幾天之後換成粉紅網友也提告了,到時候恐怕又有一堆小朋友躲在棉被裡面發抖悔不當初。我倒是想看看會不會有人跑到這邊來求救,唉~~還是老話ㄧ句,表達不滿可以但是人身攻擊可就不行了。
補充:
嗯...看了一下有網友還把記者沒水準不仁道的東西給貼了出來,當然做人機車嘴巴犯賤可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上面有問題會讓人不滿意,可是人身攻擊跟公佈對方住址姓名電話等,我相信連國中生也都知道是不行的,但是卻還有人知法犯法,反正兩個月後可能就會看到一堆道歉新聞了吧~~^_^。做人身攻擊的不用說也知道是幾乎那些十幾歲的人,那些在工作的二十多歲的人,哪有時間去玩癱瘓中天之類的事情,頂多只是感覺粉紅網友嘴巴太過份也就這樣而已。人家記者在台中報案,光是南部東部北部的去台中說明你就會煩死了,不爽不想去?!可!頂多通緝你然後警車到你家去抓你而已。
這使我想起了林正杰打金恆煒的事情,金恆煒嘴巴犯賤機哩瓜拉的一堆,可是林正杰一拳過去就是犯法了,法律會因為金恆煒嘴巴賤激怒人家就認為打人不犯法?
藝人許瑋倫上月車禍送醫急救時,中天電視台女記者欒秀貞追著許瑋倫的父親問:「你會不會擔心瑋倫回不來?」引起網友圍剿,把她的姓名與行動電話公布在網路上,她在日前報警控告網友妨害名譽。
欒秀貞是向台中市警方報案,因她住在台中縣,台中市警方前天將全案轉給台中縣警方處理。
警方調查,上月廿七日,許瑋倫被送到台中澄清醫院急救,當時大批記者守在醫院採訪,許瑋倫父親趕到醫院進入電梯前,欒秀貞衝向前問:「你會不會擔心瑋倫回不來?」當時立刻有人大聲回說:「妳放尊重點。」
許瑋倫急救後不治,很多觀眾打電話到電視台責罵,或到電視網站留言批評欒秀貞,有人寫:「別人的小孩死不完,不知道要不要試看看?」還有人在網路上貼出她的姓名和行動電話號碼。
欒秀貞的行動電話被公布後,不斷接到指責電話,不勝其擾,已更換行動電話號碼。記者昨天打電話到中天台中公司詢問,公司人員說她未帶行動電話,出去採訪,公司不便代她發言。
中天電視網站首頁也貼出「道歉聲明」,說明當天採訪許瑋倫家屬的措辭不當,公司內部檢討後已向家屬致歉,並要求新聞團隊今後採訪與處理應更謹慎。
聲明內容還提到,上月廿九日中天網站中,有網友冒欒秀貞之名發表「風波說明」,中天查證後並非女記者所寫,中天已會同法務人員追查網址,針對不實言論保留法律追訴權。
============================================
不知道各位作何感想,那些在網路上整天做人身攻擊的網友可要注意,可不要一時的囂張到時候去警察局說明然後再進法院,不知所措的時候跑到這裡來求救,搞不好幾天之後換成粉紅網友也提告了,到時候恐怕又有一堆小朋友躲在棉被裡面發抖悔不當初。我倒是想看看會不會有人跑到這邊來求救,唉~~還是老話ㄧ句,表達不滿可以但是人身攻擊可就不行了。
補充:
嗯...看了一下有網友還把記者沒水準不仁道的東西給貼了出來,當然做人機車嘴巴犯賤可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上面有問題會讓人不滿意,可是人身攻擊跟公佈對方住址姓名電話等,我相信連國中生也都知道是不行的,但是卻還有人知法犯法,反正兩個月後可能就會看到一堆道歉新聞了吧~~^_^。做人身攻擊的不用說也知道是幾乎那些十幾歲的人,那些在工作的二十多歲的人,哪有時間去玩癱瘓中天之類的事情,頂多只是感覺粉紅網友嘴巴太過份也就這樣而已。人家記者在台中報案,光是南部東部北部的去台中說明你就會煩死了,不爽不想去?!可!頂多通緝你然後警車到你家去抓你而已。
這使我想起了林正杰打金恆煒的事情,金恆煒嘴巴犯賤機哩瓜拉的一堆,可是林正杰一拳過去就是犯法了,法律會因為金恆煒嘴巴賤激怒人家就認為打人不犯法?
上一篇:失戀.特效藥
下一篇:怪小偷,現場自拍留念卻成證據
你這篇文章可以讓我張貼在維基百科上面嗎?
你個人言論我不會貼 我只會貼新聞那段
可以嗎 可以的話來我無名跟我說一下 因為我看不到你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