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 合 國
1942年1月1日,正在對德、意、日法西斯作戰的中、美、英、蘇等26國代表在華盛頓發表了《聯合國宣言》。
1945年4月25日,來自50個國家(波蘭因故未參加)的代表在美國舊金山召開了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
6月26日,50個國家的代表簽署了《聯合國憲章》。
同年10月24日,中、法、蘇、英、美和其他多數簽字國遞交了批准書後,憲章開始生效,聯合國 (United Nations) 正式成立。
1947年,聯合國大會決定,10月24日為聯合國日。
2.聯合國總部雕塑《鑄劍為犁》表達了世界人民的和平願望
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聯合國的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發展國際間以尊重各國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基礎的友好關係;
進行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經濟、社會、文化和人道主義性質的問題,並且促進對於全體人類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作為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以達到上述共同目的。
聯合國歌:美國詩人羅梅作詞,前蘇聯作曲家肖斯塔科維奇作曲。歌詞如下:
“ 太 陽 與 星 辰 羅 列 天 空 ,
大 地 涌 起 雄 壯 歌 聲 。
人 類 同 歌 唱 崇 高 希 望 ,
讚 美 新 世 界 的 誕 生 。
聯 合 國 家 團 結 向 前 ,
義 旗 招 展 , 為 勝 利 自 由 新 世 界 攜 手 並 肩 …”
會員國: 凡要求加入聯合國的國家必須提交一份申請書,聲明接受憲章所載義務,由安理會推薦,
經聯合國2/3多數會員國透過,即被接納為會員國。
安理會對聯合國某一會員國採取防止行動或強制行動時,聯合國大會可根據安理會的建議中止該國行使會員國的權利和特權。
安理會可以恢復這些權利和特權的行使。對一再違背憲章原則的會員國,大會可根據安理會的建議將其開除出聯合國。
聯合國會員國在聯合國所在地設有常駐代表團,觀察員在聯合國設有常駐觀察員辦事處。
截止到2002年9月27日,有會員國191個。
其中亞洲39個,非洲53個,東歐及獨聯體國家27個,西歐23個,拉丁美洲33個,北美、大洋洲16個。
另外,有2個常駐聯合國觀察員國:梵蒂岡、巴勒斯坦(地位高於梵蒂岡)。
總部: 聯合國總部設在美國紐約,在瑞士日內瓦設有聯合國歐洲辦事處。
2003年9月1日,包括聯合國秘書處大院及附近的其他聯合國機構辦公大樓在內的紐約聯合國總部實行全面禁煙措施。
徽記和旗幟: 聯合國的正式徽記是一個從北極看上去的世界圖,周圍用一個橄欖枝圓環圍繞著的圖案。
聯合國旗幟的底色為淺藍色,正中的圖案是一個白色的聯合國徽記。
主要出版物:《聯合國記事》(u.n. chronicle) 季刊,用中、英、法、西、俄和阿拉伯六種文字發行;
《聯合國年鑒》(year 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
組織機構:聯合國設有六個主要機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
此外還設有許多專門的委員會和同這些委員會有關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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