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3 09:44:24fttf

最後的較量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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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她所希望的,那男人沒有再來了,但不知怎的,他的離開伴隨着另一種空虛,隱隱地動搖着她。沒有他的電話、電郵、探訪,她的生活騰出了許多空白,與侵蝕她的黑洞抗衡。

 

三天後,她收到了那男人的信。她不抗拒,反正那男人已經成為過去了,聽聽他最後的說話也不是壞事。

 

我們的分開已經是不能改變的事實,關於這個,我已經當作是這世界的真理來完全接受了,不希望改變,只有接受。希望妳明白,這封信只是交代我應該給妳的答案,而不是為了辯解,更不是為了說服妳回來我身邊。請妳以這個前題來讀這封信,也希望這不會帶給妳麻煩。

 

他的離去,某程度都震撼了我的人生。為心愛的人而死,向來都只是電影或者愛情小說才會出現的情節,或者很多人(包括我)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在必要的時候,我一定會為心愛的人犧牲的。可是,大多數抱有這種想法的人,一輩子都不會踫上我們所遇到的事,永遠沒有真正的機會測試自己對愛情的忠誠。

 

在他犧牲前的世界,我們對愛的理解都停留在一個不可確切掌握的層次中,一切都未經過試煉。那時我會想,平穩地過這一輩子就可以了,只要願意照顧對方,也會偶爾想念對方,這不就是愛了嗎﹖可是,他的犧牲改變了世界的規則,愛要到達已經為對方犧牲生命的地步才算是真愛,在這種規則下,到底我真的可能是愛妳的嗎﹖妳未來又能夠找到真正愛妳的人嗎﹖我很擔心。

 

雖然這樣說似乎不太恰當,也有點冒犯,但我覺得自己真的敗了給他。的確,我在那一刻也可以撲出去擋在妳面前,我有選擇的餘地,但我沒有那麼做,反而是他比我更勇敢,所以我是在公平的競賽中徹底敗了給他。可是,在愛情的世界裡,要跟一個已經離開這個世界的人較勁,這是否公平、合理﹖我很尊敬他,但如果因為他偉大扭曲了妳的世界,然後叫妳迷失、找不到愛妳的人,我不會贊同那種偉大,而且我想這也不會是他的原意。

 

我是明白的,他的離去就似是撥動了這世界的某一個齒輪,在他離開的一剎,世界就往另一個陌生的方向進發,而妳對這個世界的認知也徹頭徹尾地改變了。他,原本只是一個屬於過去式的人,因為那一剎而突然重新成為生命最重要的「現在」,妳也對愛重新下了定義,所以我這個「現在」也突然淪為過去,成為與妳生命不再相關的存有。很遺憾,我們的愛情因為一個人、一剎那而脫軌,而我也沒有機會用餘生去證明另一種真愛的存在。我的餘生,及不上他的一剎,大概這就是我們分開的真相。

 

為什麼我不救妳﹖當妳問我的時候,其實我不是不懂回答,而是不想將答案說出口。在那事件發生之後,我重複思考這問題,而原因也許只有一個-我不及他愛妳。不過,請妳不要演繹為「我不愛妳」。我是愛妳的,在我世界的規則下,我是愛妳的,在擱筆前,我仍然非常肯定這一點。

 

謝謝妳過去為我做過的一切,也祝福妳擁有一個幸福的未來。妳擁有幸福,才能令他的犧牲變得有價值。

 

我愛妳,最後一次說這話,很不捨得。真的有點想妳看到我現在臉上的眼淚。

 

 

她的淚潸潸而下,如果愛情裡的價值觀是不穩定的,她也許正準備另一次跳躍。

 

「這男人愛我嗎﹖」人類要到什麼時候才可以解決這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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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見那個被放棄的男人,是半年後他的喪禮上。她走到他的照片前,用三個躹躬作招呼,然後靜靜的坐在一旁。

 

沉默。

 

他們現在打成平手了,她想。這男人的離去,再一次改了她世界的運作規則,只是今次無論規則變成怎樣,這遊戲已經再沒有參與者。人總是希望在愛情裡往前抓住什麼,於是鬆開雙手,結果卻讓現在擁有的東西溜走,最後什麼都抓不住,一無所有。她下意識的望望雙手,空空的,什麼都沒有。

 

沉默。

 

我愛妳,最後一次說這話,很不捨得。」他信裡的最後一句盤踞她的腦袋,淚在她臉上刻下深深的痕跡。這一刻,她真的很他看到她臉上的眼淚。

 

* * * * * *

那輛Benz SLK 350在那個被她放棄的男人面前高速翻側,車在數聲不均等的巨響後停下來,在十字路口的中間,沒有任何人能夠即時反應。

 

在茶餐廳距離那輛Benz約有十米,那男人目瞪口呆的站在門口,腦裡一片空白。他的世界,就只剩下心跳聲與那幾下巨響的餘音。

 

不知過了多久,那輛Benz SLK 350裡傳出嬰兒的哭聲,令在場的所有人的驚醒。只是,沒有人敢於伸出援手。

 

你為什麼不救我﹖」她的那個問題,至今在那男人腦海仍然縈迴不散。「他比我更勇敢。」他不得不承認,這就是答案。他咬緊牙關,要比他勇敢。他迅速跑到車箱外,探看車箱內的情況。

 

突然轟隆一聲,震撼的爆炸聲迅速在空氣中形成與消散,她的第二個前度男朋友,也正式成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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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她收到另一封信,看地址的筆跡,是他的。十個月前他不就在她面前犧牲了嗎﹖為什麼還會收到他的信﹖她一臉疑惑,打開信封,信真的是他寫的,日期是十個月前,原來是他每個月定時寫給她的信。

 

這一封,是第二十四封。

 

 

妳還好嗎﹖已經兩年沒有妳的音訊了,也許妳已經搬了家,這封信正在被新的住客閱讀着,在訕笑我的無聊痴情。

 

最近跟朋友飯聚,他們問我為什麼還沒有女朋友,我竟然老土地說因為要事業為重。有趣的是,我自己在回答後也笑了出來。事業,從來都不比愛情重要。其實我只是說不出口那原因-我還很記掛着妳。兩年了,二十四個月,一百零四個星期,七百三十日,原來對很多人來說已經是很長的時間,據說很多人失戀後都可以在三個月就放下,為什麼我不可以﹖

 

記得妳說過我不夠愛妳,放不下的時間長短可以成為愛的量度單位嗎﹖如果可以,請問兩年是否合格﹖算了,其實最重要的是,妳已經不愛我了。諷刺嗎﹖我們很難去定義何謂「愛」,但「不愛」卻是世界上最容易定義的事。妳不愛我了,很清楚的,沒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敏,這兩年來,我也在思考什麼才算是真愛,這是妳給我的最後哲學難題。妳抱怨我不夠愛妳,但兩年了,我還不知道我還缺些什麼。愛,真的是這麼難明白的東西嗎﹖也許愛情本質就是很簡單的,但人總是不願意相信簡單直接的東西,反而要追求複雜的東西,結果在追求的過程中採用迂迴無聊的方法,結果迂迴得連自己都迷失掉,只能讓價值觀在迷宮中不斷遊走,找不到出口。

 

最後,我只能定出一個假設,其實我是愛妳的,完完全全的愛妳的,但我不能好好表達,妳也不能好好的接收,結果妳誤會了我。我,由始至終都沒有變過。

 

如果這假設成立,愛情真的很麻煩,因為當每個人都在說愛情講求的是內心時,原來我們卻更渴望對方有優秀的感情表達方式。我是真心的,但沒有這優秀的表達技巧,結果妳不能感受到我的心意,只能抱怨。有時我會想 ”What if?” 的問題-如果妳再愛我多一點,妳會否可以再感受多一點我的心意﹖又會否原諒我沒有那些感情表達技巧﹖

 

究竟我在思考「我是否愛你」還是「妳是否愛我」的問題呢﹖原來兩者根本不能分割,我居然現在才發覺,真笨。

 

無論如何,其實今次想告訴妳,我終於決定放下妳了。是的,我還很記掛着妳,但我必須開展新的生活,總不能這樣頹廢下去。何況,最近我在傻傻的想,如果妳現在也放不下我,而且因為放不下我而感到痛苦,我也會衷心的希望妳放下我吧﹖始終我們曾經相愛過,也會衷心的希望對方得到幸福。放下妳不是一件易事,但我會努力的。

 

要放下妳,第一件事就是要放棄再給妳寫信。所以,這就是我給妳的最後一封信了,如果這信正被新的住客讀着,也很抱歉,這是你最後的訕笑機會了J

 

好了!就讓大家在這第二十四封信之後一起(其實只有我)放下,擁抱未來吧!不過,在放下之前,也想最後跟妳說一次:我是愛妳的,真的。

 

再見了。

 

* * * * * *

「再見了,我也會努力的。」在他的第二十四封信之後,她在靜謐的房間跟自己說。這句話像咒語般深深的陷入她的腦袋裡,像那槍聲與血紅色一樣,將會跟她生活一輩子。

 

 

 

(《最後的較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