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青埔仔寫真11】 一燈如豆過童年
我的專欄/少年青埔仔寫真
今天在人間福報刊出的這一段:
農忙時節苦是苦,就如同前面所說的,由於吃得比較好,是年節之外唯一有魚有肉可吃的日子,所以也算是苦中有樂。其中,「起工」那天,辦一桌豐盛宴席請「師傅」(凡是參與粗重農務的,我們都尊稱為師傅,例如割稻有割稻仔師傅,插秧有播田師傅等等),那一頓就稱為「辦起工」;等到忙完那一季農忙,再辦一頓盛宴請參與的人同享,稱為「完工」。參與宴飲者除了自家的壯丁群,還有以換工、輪工身分前來支援的鄰家、鄰村壯丁;家庭主婦和小孩得等到這些壯漢吃飽喝足,才能挨到桌前,吃剩菜。
農忙動員全家人力,壯丁不夠就找人換工,如果再有不足,則花錢雇工。我們大多仰賴自家人力,外加換工,當然有換就有還。為了省錢,極少雇工,不但不花錢聘雇別人來做工,反而還去受雇,受雇足跡有時還遠達鳳山、高雄、屏東等地。因為台灣南北農忙季節時間點不同,北部農閒時,南部正農忙得好不緊張,青埔莊稼漢往往把握時間,一有農閒就去南部幫人割稻、插秧,賺錢回來貼補家用。
雖然起工、完工盛宴完畢,才輪得到婦女小孩坐上桌邊,享用剩菜剩湯。但有時母親會在廚房偷偷藏一隻雞腿給疼愛的小孩,小小一隻雞腿吃在嘴裡,不啻享受到了山珍海味。
每個月初一、十五拜土地公,供品中總有幾塊豆干、一兩粒鴨蛋、一小塊豬肉、或是一條魚,那也夠誘惑的了。
當年農村沒有電力,青埔農家唯一的照明來源,來自油燈,在玻璃瓶裡頭裝了煤油,靠綿蕊虹吸煤油點燃來照明。這樣的燈具點起來的亮度只能以「一燈如豆」來形容,長輩還規定棉蕊不可拉出太長,拉長了耗油。農家物力維艱,當省則省,即使便宜的煤油也不能浪費。
蠟燭雖然比油燈好用,不會發出臭臭的氣味,卻極少使用,頂多只用在拜拜時,點在神桌上,拜完立刻吹熄,以備下次再用,因為蠟燭相對於媒油,貴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