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2 21:53:37(砂子)

桃園市親子說故事比賽評審記


 
 
 
 
桃園市舉辦親子說故事比賽多年,我也連續應邀擔任評審。今天,第三屆競賽在一天半的激烈競爭下圓滿閉幕,我在這兒寫下評審後記,提供給家有幼兒、青少年的父母們參考。

資訊時代,許多訊息都利用網絡傳播,包括各種競賽的消息。時時瀏覽媒體相關訊息,是父母重要的課題,畢竟小朋友不太可能有管道知道比賽的事。而網路媒體是快速且超越時空限制的傳播媒介,捨此只能從報紙、文宣去找消息,偏偏報紙吝於闢出相關版面,文宣亦無固定展陳之處,因而訊息取得匪易。如果家中沒有網路設備,在競爭上已落後一大步,這是現代台灣社會殘酷無情的資訊落差問題。

親子說故事比賽,故名思義,前提有二:親子,及說故事。親子的默契、合作非常重要,故事的選取也佔成敗之半。親子合組團的競賽,若干團隊過度偏重親的戲份,子只成了陪榜者,甚至落得成了活道具,這是會嚴重扣分的。

故事的選擇上,首先要考慮自己子女的承受能力,過份刻板、冗長、無趣的題材,兒童背得痛苦,也容易忘詞、忘掉劇情,父母千萬不要強其所難。

其次,故事越有趣,越容易引來聽故事者的共鳴,台上台下也會打成一片。有些父母強調主題意識,等於一路嚴辭說教到底,對觀眾是折磨,對小朋友也痛苦。人家是來聽故事,可不是來接受訓誨的。

連著幾年來桃園市的說故事大賽,或許由於競爭太激烈,父母望子成龍心切,在演出道具、服裝上爭妍鬥艷,稱得上極盡巧思,佈景更是大型、豪華化,結果,明明是說故事比賽,變成了演故事比賽,大家競相表演,有如話劇、歌劇、舞蹈劇,與說故事的嚴格定義相去日甚。但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雖不乏只以獨角口說而奪得佳績,畢竟在集團化、表演化當道且比賽簡章亦無明文禁制之下,評審唯有從寬認定。如此一來,單純說故事者在競爭起點上佔了劣勢。本屆便有一位家長提出了質疑。對於這個問題,個人認為,或許日後再辦,可在簡章上做出較明確的定義,從寬從簡皆可,但定義務必清楚。或者,說故事和演故事甘脆分成兩大類來競賽亦無不可。

今年在舞台上喜見幾位罕見天才,小的才五歲、六歲,大的小四、小五,年紀這麼小,上了台卻一鳴驚人,渾然忘我的完全投入,簡直全身都是舞台細胞,假以時日認真栽培,演藝事業必有新秀可期。這是辛苦評審之餘最大的快樂,也是最大的欣慰。

評審這個年度大賽,除了感受到桃園市長蘇家明的強烈深耕文化建設意圖和用心,配合團隊的努力更是讓人感受良深。蘇市長昨天率夫人、兒子粉墨登場,與市民同樂,自娛娛人,帶給與會小朋友強烈的震撼和感動,而桃園市立圖書館館務忙碌,表現傑出,我在巡迴評鑑全縣公立圖書館館務時早已印象深刻,林榮英館長卻還是不怕苦的努力找事做,率領館員努力多月,方得使比賽一氣呵成,完美無缺,在這兒又看到了一位認真女子的形影。

另一個感想是對於同一個縣內的許多競爭弱勢地區,有的由於首長不認真,施政怠惰,有的是承辦單位怕事推事,沒遇到困難便預設諸多困難,遇到困難也不思解決之道,動輒以沒錢,沒人為藉口,害得地方子弟失去培養競爭能力的機會,也讓地方人少了就地參與文化活動的機會,能不讓人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