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4 20:29:08蔡小米

令人生氣的一則新聞

2005-09-14 12:32


遇上國家法律,都講求情理法,但來看這條勢利的校規。高雄縣路竹國中一名女學生,因為家境清寒,遲繳註冊費五千塊,但沒想到,女學生的媽媽籌錢到學校補繳費用時,這位母親,竟然被校方要求,要先罰寫悔過書二十次,才能幫女兒註冊,女學生家長當場被氣哭,說這根本是在,糟蹋窮人。(王美雅 張夢熊)

新聞來源: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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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啊

居然會有這種教育工作者

是怎樣 人家窮就是罪過麼?

妳以為全台灣的人都很有錢喔

昨天才爆出某個家庭因為家貧母親攜兒女自殺

今天居然還發生這種事情

真的很生氣耶 看到這新聞的時候

妳憑什麼啊 一個區區的出納主長 妳xx的憑什麼有資格去侮蔑人家的人格啊

人家也是很拼命的在掙錢供孩子讀書

不過遲交一天妳在那邊生什麼氣啊

只會再電視上哭著說妳不是故意的 X的 那妳為什麼不道歉?

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才讓教育者蒙羞

走出去不要說妳視為人師表的免的丟臉 讓人家以為台灣的老師都是這樣重利

禮義廉恥妳都不懂喔 居然還教書 妳書那麼多是讀到哪去啦

真丟臉

快跟人家父母親道歉啦 哭什麼哭 妳有什麼資格哭

我看妳哭也是因為知道妳的教職不保了吧?

真希望明天就看到妳被解聘的消息 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