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 02:09:53絜心

吵架以及愛恨

 

    有時候我覺得我唸法律是一個錯誤的選擇,因為我,討厭吵架。如果站在「真理越辯越明」這個角度來看,我真的很不適合玩辯論遊戲。(那麼唸中文就是正確的選擇嗎?oh,no…。半年前談到一個關於紅樓夢的合作計畫,我當場腿軟。要我把整部紅樓夢看完,還不如一刀斃了我痛快。)

    我想我沒去當律師的原因,不想吵架應該是其中一個。

    以前和男友吵架是這樣的︰我必須先去我的好友M面前報到,讓她為我做好「行前教育」,要怎樣先皺眉頭再掉眼淚,眼淚要不多不少保持理性。接著先說第一點,如果對方反應怎樣就說A,如果對方反應不是那樣就繼續吵第二點…。要理解這種樹枝狀分析藍圖一點都不難,每一次我都點頭如搗蒜地說我懂了。可是,等到我氣勢驚人地跑去男人面前,看到他的臉,就什麼都忘記了。最多說完第一點,我就批哩啪拉地敗下陣來,算了算了,都算你對好不好?

    每一次M都氣急敗壞,對我說︰「妳到底會不會吵架啦?真的很弱耶。」

    即使個性軟得像棉花糖的好友J,要和我辯起來,我也是投降的。

    我吵不過以下這些人︰家人、朋友、情人,以及神經病。我能夠說出很難聽的話,可是不想對前面三種人說。我也不對最後這一種說難聽的話,因為和神經病對戰很羞恥。

    對敵人則有不吵架讓對方更痛苦的方式,我比較喜歡那樣。

    話說多年前在工作上遇到兩個王八蛋。王八蛋一號在業界的名聲差不多爛掉了,而王八蛋二號本來不是王八蛋,但是有一天遇到了王八蛋一號,臭氣相投,就變成王八蛋二號。

    王八蛋一號原本以為可以佔到我的便宜,但是沒能得逞。我在關鍵時刻抽身,讓這個固定要去拜十八王公想錢想到發瘋的王八蛋一號差不多氣到精神崩潰。當我冷靜地聽著他在電話裡發瘋叫罵時,內心真是有說不出的爽快。王八蛋一號後來把一個非法檔案拿給王八蛋二號營利,搞得王八蛋二號現在也得請個法律顧問當門神。

    當時王八蛋一號每天吵著要如何如何,但我就是不把文件簽給他。我也找好一個帥氣無比的律師等著,結果等過一天又一天,只等到他也找一個法律顧問當門神。現在想來有些遺憾,因為如果當時熱烈地爭吵下去,我現在可能會得到一個異想不到的禮物,那絕對是超乎公平正義和金錢補償的好禮物。至於用了一個非法文件的王八蛋二號,我是不知道他要拿這個營利到多少金額,才能補足他過去苦心經營的專業形象。

    其實吵架是一件耗時費工的事情,訴訟更是勞民傷財,而且你永遠不會知道出那一口氣的代價是什麼。不過法律如果拿來事前預防就很不錯,會搞到想弄你的人發瘋。所以我滿認真地思考,個人法律顧問的存在在社會上是有價值的,價值高過於事後訴訟。可惜台灣人還不大習慣聽兩個意見就要付錢,只有出事了才會找律師。

    我還是不愛吵架,而且越來越沒有機會吵架。對於親朋好友,就容忍他,看在他為自己著想的份上,給他一個上風;對於工作夥伴,就傾聽他,看看自己是否遺漏了什麼細節;對於敵人,就直接打倒他,別讓他繼續在面前礙眼。我覺得不吵架不是什麼修養問題,而是為自己最大利益著想的問題。

絜心 2009-09-30 11:44:05

心臟夠強就可以吵.

jazz 2009-09-30 03:21:42

不過有時候光想著怎麼預防和打倒敵人就很耗心神了。而且很多時候告訴敵人自己可以怎麼打倒他(其實等同於吵架了),讓他妥協,會比直接打倒他不費成本。所以還是常常得吵架。真的不愛吵架的話,可能只好找一個愛吵架的合夥人。不過如果必須跟合夥人吵架的時候怎麼辦?

(我到底在說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