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2 01:53:34追逐自由

前女友來電 0963

不過我沒接,剛好在吃飯,有空再看手機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時間 2010-11-01 PM 00:25。

從 2007-08-04 那天分手之後,就不曾聽過她的聲音,聯絡人也早已從電話不裡刪除,當然也封了MSN的聯絡人,還有所有一切看到會想想起來的事物都收拾乾淨。

依稀記得分手後因為她參加的多層次傳銷被蘋果踢爆後,我還傻傻的打電話過去問情況,現在想想還真呆,也不想想自己的立場,後來搬回老家,我沒再打電話給她,倒是她連同昨天這通,好像前後總共打了三通給我吧,沒記錯的話。

從賣有機蔬果到濾水器、有機棉T,到現在賣竹炭商品,來來去去的面孔,不變的是,那套手法跟班底,著實讓完全不懂的我,付出學費得到一夜長大的機會。

根據瞭解目前進化到第五型態的該公司,在上個月底(10月),重返兩年多前的高雄,公司地址在三多商圈某商業大樓31樓,還記得第一型態的高雄分公司在大立商圈附近的中華路某商業大樓,我不想提醒什麼,也不是要抹黑什麼,因為我試過,還是一批批自願送死的人絡繹不絕地前往被騙,我也懶得說一些好心的網友在自己的部落格寫有關這些事情卻被老鼠王一再屢試不爽的說要:「刪掉不然要提告。」這類狗屁話,反正法律是保護懂得玩法的人,公平交易法罰則訂最高一億也是訂好玩的,才會讓這些人可以不斷地騙人騙人再騙人。

最後。

拜託,麥擱卡,我不知道妳到底想幹嘛,我可沒有可以輕易忘記過去跟前女友敘舊的能耐,我不接自己設為聯絡人以外的電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