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31 00:16:04亂有想法
光明總會照亮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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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剛看完「民數記」,感覺上摩西寫的舊約部份,跟新約上耶穌所表現出神的大愛似乎還有些差距,當然神所給我們的愛是不變的,我想或許是因著耶穌誕生,因此基督教已經不再是舊約時代的有許多條規,甚至感到神有些難以親近的感覺。新約部份的耶穌告訴我們,神不只單愛以色列民族,神是愛世人的,耶穌會被釘死在十架上也是為了讓我們看見神的大愛。
剛開始去教會時很不習慣,後來才發現原因是:太溫暖了!從小到大自認家人都對我很好,很關心我,但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常常會有一種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感覺,甚至覺得不屬於家裡的一份子。我從沒說過,因為我覺得說出來很該打,家人都對我這麼好我卻依舊有這種空空的感覺,心裡似乎還是有某部份是無法彌補的..信主後進入教會,慢慢敞開自己的心,看見耶穌的手在召喚我時,那種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漸漸消失了,有光照進我的心裡帶我遠離。
終於,此生第一次自內心有種回家的感覺。回家了,這是每個人都應該回去的家,是天上已經幫我們預備好的,就是那屬神的家,也是你我最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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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 (約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