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8 18:23:20夜行狐

同性“戀”與同性“性”(轉貼)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同性戀”;在報刊上兩度乃至三度讀到的這樣的說法,引我想起斷袖分桃那樣的被引以為醜或引以為美的故事,也想到了傳統上以男性為顧主的男妓,以及泰國的“人妖”等等,於是想提出:第一,性與戀誠然相關而且部分地相覆蓋,畢竟不全是一回事;第二,需要創造一個術語:“同性性”,以期和“同性戀”相區別。這裡面牽扯到的是人、人道和人性的問題。


“食色性也”;僅就其本身而論,這二者其實可以成為人生的無奈。而食色之為性,又互不相同。為了解決實際上也包括衣、住、行等等在內的“食”的問題,人們勞動以取給於自然。個人勞動之不足,乃有平等的交換,是商品經濟的原始,直至物資有了極大的豐富,以至於連向來以匱乏資源而著稱的中國如今也形成了買方市場;與此同時,也有平等的借與貸和不平等的乞討和施捨作為補充和權宜。“嗟來之食”固然傷人自尊,但乞討者固執於生命而施捨者出自仁心,人性並未遭到過分的踐踏而泯滅、而得以印證和豐富。


“色”不同。它的現代提法是“性”。“性”之不同於“食”,在於獲取之道。“我勞動,所以我得食”,這一條雖說是一切正直勞動者的安身立命之道,卻偏偏不適用於“性”:按照當代社會大體上通行的行為規範,“性”是不能靠勞動生產來提供的,也不可以通過交換而求滿足。它無論借或貸,不可能乞討也無從施捨——讀者諸君,你可曾聽說或見識過有誰或借或貸、或乞討或施捨“性”的麼!98年夏筆者在莫幹山讀的一本德國小說中倒真見到這樣的情節,但以為不屬於常情,至少是不為社會所正式認可。幸而,給人體裝置了性本能的自然,也給人安排了相應的機制,套古話來說,那就是“兩情相悅”——從尚在動物時期時的彼此嗅嗅以判斷是否氣味相投,到(譬如說)萬千詩、詞、曲和散文中所描繪的萬種風情千般綺旎,在這個“永恒的主題”下記載和訴說著多少真事和故事。


據我個人的印象,這些真事和故事有許多都以不幸為結局;人類遠未進入自由的王國,應是原因,而文學之為“苦悶的象徵”則或可作為這印象的旁證。但這些癡男怨女未必是人世的最不幸者;單方的好逑或雙方互戀而不成,生離死別,自是人生恨事,但既是因本性使然而受苦,那就至少應?順應著保持著本性。而這世界上還有一等人卻不得不操“人類最古老的職業”,被迫以性換食,違抗著扭曲旁屬於人的本性的“性”。(當然,不是悽慘地以性換食而是欣欣然以性換錦衣玉食,不僅從來都有,據說某些棕區於今已經蔚然成風,直到發出“這兒人傻、有錢、快來”的電報以呼朋引類的地步;但那是人性的更大的歪曲),所以,北京解放初期,軍管會派部隊包圍八大衚同,救良出娼門,是中華文明史上一曲人性的凱歌。竊以為那歌才真正是“響徹雲霄”。 女性被迫為妓,已經扭曲人性,而男性也被迫為妓,尤其使人性遭到進一步的扭曲:在逼人以性換食之前,先就逼男充女。英文把這樣的性關系列為sodomy的一種,而按韋氏詞典的解釋,sodomy還兼指獸姦:“copulationwith...ananimal”。《英漢大詞典》更加上一條:屍姦。由此得知兩件事,其一,“男色”之事固自古而皆然,無論中西,不必舉證奧古斯都對古代羅馬貴族的斥責,說他們好男色,而男色無補於生育,不能為帝國提供下一代的武士/奴隸主;也無須考查見於《舊約·創世記》中的所多瑪城(Sodom——由此可知sodomy一詞從何而來)是以什麼樣的惡而獲罪上帝。其二,由此也可見中外的古人對此的厭惡,但這種厭惡——至少是它的表達——其實或多或少弄錯了目標。第一,迫男充女的事唯見於人,不見於獸;這也算得是“人之異於禽獸者”罷,不應當創造“獸姦”一詞,拉了獸來陪綁。第二,同性的性中肯定有一部分是出於同性的戀,在古代也必然是這樣,而這是應當理解而且善待的,以為那也是順其自然,亦即順其基因的安排,其間並無扭曲,並非不德而恰恰是德。


雖然,中國古代迄今的同性性中,至少是古籍有記錄,而《中國娼妓史》(王書奴編著,上海三聯88年版)逐代列舉、《品花寶鑒》著力描繪的那些同性性中,我總懷疑多半是由於權力、暴力或經濟的強迫,不是順應本性的同性戀,恰如西門慶的那些關係之並非異性戀或同性戀也。重復一點:“戀”與“性”之間固然關係密切,卻天然便有原則的區分。前面提到的“人妖”,是國門開放後聽說的。人性之遭踐踏,至此又進一層;因為在以性換食之前先把自然的真實的男人改造為不自然的非真實的女人,於是,像有些暫充女人的不幸者那樣地退回去重做男人(《國語左傳》:“宋公子朝有美色,寵於靈公,遂蒸靈公嫡母宣姜,已又蒸公之人南子”,可為一例。怨不得孔夫子一聽學生提到南子就會趕緊以“天厭之!”立誓了)的路也都斷了。據說,泰國求變性者之多,已經到了排隊等侯手術的地步,其情況殆近於清代保定府(?)所見:自己或把兒子“盡??了身”(“食色性也”是聖人說的,按說人人信服,卻又偏偏以能色”為不凈,真是不知從何說起)排著隊等著爭著當太監,寧不痛哉!人們固然可能不自知其不幸,但人類總是應當知道同類有此不幸的罷。所以,我提出並且堅持這種區分,雖然又懷疑無補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