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3 20:06:09葛瑞絲
子宮頸癌的介紹(註解)
【註1】有關子宮頸原位癌的分期約略如下,讀者若想更進一步了解這方面的知識,可以上網查詢或到各大書局,有許多這方面的相關書籍可參考。
原位癌(或稱零期癌):仍不能算是癌症,只能說是癌變前期的細胞異常增生,又分為三期:
CIN1:最輕微的一種,子宮頸約有1/3部位細胞異常增生。治療以圓椎切除手術 即可。
CIN2:子宮頸約2/3部位細胞異常增生。治療以圓椎切除手術即可。
CIN3:整個子宮頸細胞異常增生。治療以圓椎切除為主,輔以電燒手術。
【註2】子宮頸腺癌
從細胞病理切片來看,大部份的子宮頸癌是鱗狀上皮癌(90%),少部份是腺癌(10%),腺癌的發現比較不易,因為腺癌常常是比較內生性的,也就是容易長在子宮頸內口,抹片檢查較容易漏失,也比較惡性。
【註1】子宮頸癌的分期:(以下只是粗略的說明,詳細資料可上網或查書)
A.零期子宮頸癌(見第四章註1)
又稱為原位癌,癌細胞仍侷限於上皮內,尚未突破基底膜。
B.第一期:
癌細胞侷限在子宮頸,又分為第一期上(IA)與第一期下(IB)。第一期上表示癌細胞已穿透基底膜而到了間質細胞,但是只有表淺的浸潤,其侵犯深度應不超過5mm ,水平侵犯範圍應不超過7mm。若已超過此範圍而仍侷限在子宮頸,則算是一期下的子宮頸癌。
C.第二期:
癌症向下侵襲到了陰道,但是仍未到達陰道的下1/3 (此為第二期上2A),若往旁邊向兩側的子宮組織侵犯,尚未到達骨盆壁(此為第二期下2B)。
D.第三期 :
癌細胞往下侵襲到了陰道的下三分之一(此為第三期上3A)或侵犯到了骨盆壁(此為第三期下3B)。
E.第四期:
癌細胞已超出生殖道。如侵犯到膀胱或直腸的黏膜則為第四期上(4A),如有骨盆腔外的遠端轉移,則為第四期下(4B)。
.
【註2】子宮頸癌的治療:(欲知詳細資料請上網或查書)
A、 原位癌的治療:
罹患子宮頸原位癌(零期子宮頸癌)的病患年齡若較為年輕,通常必須考慮保留其卵巢功能及性生活需要,加上癌細胞尚侷限在子宮頸上皮內,用手術治療可以完全切除,故原則上子宮頸原位癌是以手術治療為主。
(a)、對於不欲再生育者,可以施行全子宮切除術。
(b)、欲保留生育能力者,可以施行子宮頸圓錐形切除術輔以雷射燒灼術。
B、 侵襲性子宮頸癌的治療原則:
早期的侵襲性子宮頸癌,包括第一期上(1A)、下(1B)及第二期上(2A),以手術治療與放射線治療為主。至於第二期下以後(2B以後)的子宮頸癌,由於侵襲範圍較廣,手術治療較不易施行且手術傷害亦太大,故原則上皆施予放線治療。目前的治療原則是,早期的子宮頸癌以手術治療為主,晚期的子宮頸癌則以放射線治療為主。
(a) IA1的子宮頸上皮細胞癌,單純子宮切除、或是子宮頸圓錐切片就可達到幾乎100%的治癒率。
(b) IA2的病人,可施行根除性子宮切除(Radical Hysterectomy) 或修正式根除性子宮切除 (Modified Radical Hysterectomy) 或全子宮切除 (Total Hysterectomy) 合併骨盆腔淋巴切除、或是接受放射治療。
(c) IB或是IIA的子宮頸癌,應行根除性子宮切除術合併骨盆淋巴結摘除術、或是直接接受放射治療。
(本書作者所做的『根除性子宮切除手術』的切除範圍包括全子宮、子宮旁結締組織及主韌帶,陰道的一部分及兩側腸骨動脈和骨盆壁周圍的淋巴腺。)
(d)第三,四期以後(包括復發):晚期子宮頸癌的標準治療法,同2B治療方法,直接給予體外放射線照射與近接方式的高劑量放射線治療。但化學治療可以暫時控制病情的發展,延長病人的存活期。
原位癌(或稱零期癌):仍不能算是癌症,只能說是癌變前期的細胞異常增生,又分為三期:
CIN1:最輕微的一種,子宮頸約有1/3部位細胞異常增生。治療以圓椎切除手術 即可。
CIN2:子宮頸約2/3部位細胞異常增生。治療以圓椎切除手術即可。
CIN3:整個子宮頸細胞異常增生。治療以圓椎切除為主,輔以電燒手術。
【註2】子宮頸腺癌
從細胞病理切片來看,大部份的子宮頸癌是鱗狀上皮癌(90%),少部份是腺癌(10%),腺癌的發現比較不易,因為腺癌常常是比較內生性的,也就是容易長在子宮頸內口,抹片檢查較容易漏失,也比較惡性。
【註1】子宮頸癌的分期:(以下只是粗略的說明,詳細資料可上網或查書)
A.零期子宮頸癌(見第四章註1)
又稱為原位癌,癌細胞仍侷限於上皮內,尚未突破基底膜。
B.第一期:
癌細胞侷限在子宮頸,又分為第一期上(IA)與第一期下(IB)。第一期上表示癌細胞已穿透基底膜而到了間質細胞,但是只有表淺的浸潤,其侵犯深度應不超過5mm ,水平侵犯範圍應不超過7mm。若已超過此範圍而仍侷限在子宮頸,則算是一期下的子宮頸癌。
C.第二期:
癌症向下侵襲到了陰道,但是仍未到達陰道的下1/3 (此為第二期上2A),若往旁邊向兩側的子宮組織侵犯,尚未到達骨盆壁(此為第二期下2B)。
D.第三期 :
癌細胞往下侵襲到了陰道的下三分之一(此為第三期上3A)或侵犯到了骨盆壁(此為第三期下3B)。
E.第四期:
癌細胞已超出生殖道。如侵犯到膀胱或直腸的黏膜則為第四期上(4A),如有骨盆腔外的遠端轉移,則為第四期下(4B)。
.
【註2】子宮頸癌的治療:(欲知詳細資料請上網或查書)
A、 原位癌的治療:
罹患子宮頸原位癌(零期子宮頸癌)的病患年齡若較為年輕,通常必須考慮保留其卵巢功能及性生活需要,加上癌細胞尚侷限在子宮頸上皮內,用手術治療可以完全切除,故原則上子宮頸原位癌是以手術治療為主。
(a)、對於不欲再生育者,可以施行全子宮切除術。
(b)、欲保留生育能力者,可以施行子宮頸圓錐形切除術輔以雷射燒灼術。
B、 侵襲性子宮頸癌的治療原則:
早期的侵襲性子宮頸癌,包括第一期上(1A)、下(1B)及第二期上(2A),以手術治療與放射線治療為主。至於第二期下以後(2B以後)的子宮頸癌,由於侵襲範圍較廣,手術治療較不易施行且手術傷害亦太大,故原則上皆施予放線治療。目前的治療原則是,早期的子宮頸癌以手術治療為主,晚期的子宮頸癌則以放射線治療為主。
(a) IA1的子宮頸上皮細胞癌,單純子宮切除、或是子宮頸圓錐切片就可達到幾乎100%的治癒率。
(b) IA2的病人,可施行根除性子宮切除(Radical Hysterectomy) 或修正式根除性子宮切除 (Modified Radical Hysterectomy) 或全子宮切除 (Total Hysterectomy) 合併骨盆腔淋巴切除、或是接受放射治療。
(c) IB或是IIA的子宮頸癌,應行根除性子宮切除術合併骨盆淋巴結摘除術、或是直接接受放射治療。
(本書作者所做的『根除性子宮切除手術』的切除範圍包括全子宮、子宮旁結締組織及主韌帶,陰道的一部分及兩側腸骨動脈和骨盆壁周圍的淋巴腺。)
(d)第三,四期以後(包括復發):晚期子宮頸癌的標準治療法,同2B治療方法,直接給予體外放射線照射與近接方式的高劑量放射線治療。但化學治療可以暫時控制病情的發展,延長病人的存活期。
很不錯的分享~!
http://www.yyj.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