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29 00:47:06福樂

【談,網戀】

不不不
不要誤會了
我不是要談那個網戀
而是要談-------
我對網際網路這個產業的依戀

好了,沒興趣的人可以按個愛的鼓勵之後離開了。

過去,在還沒有接觸網際網路之前,我一直都在多媒體這個產業,像是幼教光碟,導覽系統之類的。

後來,由於某一位資策會學長的大力遊說,我不知好歹的一腳跨入這個領域,到現在已經三年多快四年了。

網際網路的想像空間太大了,也由於如此往往讓人錯估形勢。

只要我們推出什麼樣的服務,累積什麼樣的內容,網友就會乖乖地掏錢出來。。。。。。

這樣的邏輯是一種很甜美的慢性毒藥,快則半年,慢則三到六年,你才會知道你已經深陷其中,進退兩難,發覺的早的,壯士斷腕,只損失了一條手臂,發覺的晚的,就死無葬身之地了。。。。。

既然如此,那有什麼好依戀的呢?

對了,以下才是我要講的重點。。。

晚上回來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