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5:08:11footstepsofgod
「得救」到底指什麼說的,因信得救能被提進天國嗎
很多主內的弟兄姊妹看到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因此就認為:既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為我們作了贖罪祭,那我們只要信靠他就已經得救,因此不需要再接受別的救恩了,主來就直接被提進天國了。這種觀點到底對不對呢?難道我們接受了主耶穌的救贖就是真正得救了嗎?究竟什麼是真正的「得救」呢?如果我們對這個問題弄不清楚,那將很容易錯過蒙神拯救的機會!
經上記著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我們從這節經文中看到,「得救」一方面是神的救恩臨到了人,另一方面是因著人的信,這救恩是神白白賜給人的。也就是說,當神的拯救工作臨到人時,人相信、跟隨就能得著從神來的救恩。就如在人類敗壞的初期,神看到人類不知道在地上怎麼生活,不知道什麼是罪,更不知當怎樣敬拜神,這樣的人類隨時都有被撒但擄去的危險,所以神便開始了他在人身上的拯救工作。神藉著摩西頒布律法、誡命,帶領初生的人類在地上生活,教他們如何吃、穿、住、行,如何與人相處,在地上如何敬拜神,如何事奉神,如何向神獻祭,犯罪時怎麼殺牛宰羊為自己贖罪,人若遵守耶和華神所制定的律法就蒙神祝福,若觸犯律法,就會遭到神的懲罰,被石頭砸死,或被天火燒死。因此在律法時代就是以律法來約束人的行為,以律法來定人為罪、為義,達到讓人知罪的果效。那時凡是求告耶和華名的、遵守耶和華律法的就是蒙神祝福的人,也是得救的人,就如約珥書2章32節所說的:「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這是律法時代得救的含義。
可是我們都知道,雖然耶和華神頒布的律法使人知道了什麼是罪,但因為人類都被撒但敗壞了,撒但的毒素已經種到人的裡面,以致到了律法時代後期,當時如人類都守不住律法,失去了敬畏神的心,還將瞎眼的、瘸腿的祭物都獻在了耶和華的祭壇上,若繼續這樣發展下去,都將面臨著被律法定罪、處死的危險。所以為了拯救人,為了讓人類脫離律法規條的轄制,脫離律法的定罪,神親自道成肉身為我們人類釘在十字架上作了人類的贖罪祭,開展了新的拯救工作。從此,那些相信、接受主耶穌的人就不再因守不住律法被定罪了,而是因著主耶穌的救贖罪得赦免,活在了主所賜的恩典與平安喜樂之中。而那些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長、文士,還有那些跟隨祭司長、文士的猶太百姓,他們仍頑固地持守舊約律法,根本不承認主耶穌是神,更不接受主耶穌所作的救贖工作,反而把主耶穌釘死在了十字架上,因此觸犯了神的性情落在了神的懲罰與咒詛之中,失去了蒙主救贖的機會。
恩典時代主耶穌雖然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因信得救了,但這裡所說的「得救」僅僅是指罪得赦免,人不被律法定罪、處死說的,並不能代表我們聖潔了,也不能代表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和轄制,更不能代表我們能夠進天國,因犯罪的本性仍在我們裡面根深蒂固地存在,我們還會身不由己地犯罪抵擋神,活在罪的捆綁之中。如:我們知道主耶穌教導我們要包容忍耐、愛人如己,但我們卻常常因別人觸及到自己的利益、臉面而對人心存成見,不能包容,也不能憑愛心對待,甚至心裡對人還存著恨;主教導我們說話、做事要單純誠實,像小孩子的樣式,而我們為了維護自己的臉面、地位卻常常說謊話,搞欺騙;主教導我們要凡事謝恩,但我們在臨到不合己意的環境或災禍時,身不由己就會對神產生埋怨、誤解,甚至對神失去信心;等等。經上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主是聖潔的,我們的撒但敗壞性情沒有除去,沒有達到聖潔,又怎麼配見主的面,怎能稱得上是真正得救了呢?
那麼,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得救」,我們來看神的話是怎麼說的。神說:「因為在恩典時代按手禱告鬼就從人身上出去了,但人裡面那些敗壞性情依舊存在,人的病是得著醫治了,人的罪是得著赦免了,但人究竟怎樣才能脫去裡面的撒但敗壞性情,這些工作在人身上還沒有作,人只是因信得救,因信罪得赦免,但人犯罪的本性仍沒有除去,仍在人的裡面存在。人的罪是藉著神的道成肉身而得著赦免的,並不是人的裡面就沒有罪了。人犯罪能藉著贖罪祭而得著赦免,但究竟如何能使人不犯罪,使人的罪性完全脫去,使人的罪性能夠有所變化,對這個問題人沒法解決。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這樣,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而且不再發展,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讓人明白生命之道,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活在光的照耀之下,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這樣,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耶穌來在人中間作了許多工作,但他只完成了救贖全人類的工作,只是作了人的贖罪祭,並未將人的敗壞性情都脫去。要將人從撒但的權勢之下完全拯救出來,不僅需要耶穌作贖罪祭來擔當人的罪,而且還得需要神作更大的工作將人被撒但敗壞的性情完全脫去。所以在人的罪得著了赦免之後,神又重返肉身帶領人進入新的時代,開始了刑罰審判的工作,這工作將人類帶入了更高的境界。凡是順服在他權下的人將享受更高的真理,得著更大的祝福,真正活在了光中,得著了真理、道路、生命。」
從神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到,恩典時代主耶穌作的只是救贖人類的工作,但不是神末世所作的審判潔淨人的工作,我們的污穢、敗壞還在裡面存在。如果停留在恩典時代那步作工中,我們只能達到罪得赦免,但我們的罪性仍在裡面扎根,仍會時時顯露撒但的敗壞性情,這樣,我们永遠也達不到被潔淨,也永遠沒有機會進入神的國。所以,要想達到被潔淨,從撒但權勢下完全脫離出來,還需要神再作一步審判潔淨的工作來變化我們,這樣才能脫去我們身上的撒但敗壞性情,恢復起初所造之人的樣式,我們才是真正的得救了。這樣,我們就務必得從恩典時代走出來,接受、順服全能神末世的作工,經歷神審判刑罰的作工才能真正地得著潔淨,徹底蒙神拯救。這也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得前書1:5)
通過以上的交通,我們明白了在律法時代人守住律法就得救了,但這只是達到讓人知罪的初步拯救,並不是真正的得救;到了恩典時代,人因著信,當犯罪時來到神面前認罪就得到了主的救贖,罪得赦免,但是犯罪的根源沒有除去,人還能犯罪抵擋神,因此這仍不是真正的得救;只有在末了時代,末世的基督全能神來發表諸多方面的真理,作了審判刑罰除罪的工作,這步工作要把人類從撒但的權勢下徹底拯救出來,我們只有跟上神的腳蹤,接受神末世的審判工作,才能達到徹底蒙拯救。想當初,那些虔誠事奉耶和華神的人因持守「求告耶和華名就必得救」的觀點,而拒絕接受主耶穌的救恩遭到了亡國之痛,如果我們也持守著「信主耶穌就已經得救了,主來就直接被提進天國」這樣的觀點,而拒絕接受神末世的救恩,那我們不也和恩典時代不接受主耶穌作工的人一樣失去這個最終蒙拯救的機會了嗎?聖經啟示錄14章4節中說:「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他。」這就證明神的作工不是停留在一個地步上的,而是一直向前發展的,只有跟隨羔羊腳蹤的人才是得勝者。願我們都放下觀念,做個緊跟羔羊腳蹤的人,接受神的末世救恩,來赴那美好的筵席吧!
筆者: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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