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14 21:56:26笨笨

凌晨2:30的冒險

失戀、吵架...大概是很多人開始瘋狂行為的"契機"吧
大學自己住在外面鬼混四年,半夜兩三點在外頭遊蕩當然算不上是新聞,想想我大四的時候,這才是我剛出圖書館的時間吧!
不過,回到家中當小米蟲的話可就不一樣了,吃飽飯後想出門買本雜誌可得經過爹娘的重重盤查,十二萬的乖乖保證才出的了門。半夜上夜店──除非富堅義博不拖搞才有可能得到許可令吧!!
話說,小米蟲笨笨自從跟他的蟲情人兩人勢同水火之後,開始相信起唐先生的神話,整天在網路上流連忘返,相信哪天真神會從網路降臨...某天
號稱愛與和平的聯誼板上「我發現」「有個女孩」徵失戀了吐苦水的酒友,唉唉,小米蟲笨笨二話不說就跟這位同為天涯淪落人的姊妹一拍及合相約一同買醉去......
但...我可是乖寶寶小米蟲呀!

於是,聰明的小米蟲就趁爹娘睡著了之後,悄悄的從門縫蠕動了出去...展開了「凌晨2:30分的冒險」。嗯,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米蟲笨笨,這輩子,可從沒有見過網友,就在對方的要求下先留了電話方便見面。就在出門前突然發現,這位姊妹居然是個「男」的!!!
這...這該如何是好

不過念在同是天涯淪落人,這酒笨笨還是去喝了...失戀果真是瘋狂行為的"契機"呀
地點是「緋聞」統領後面的一家喝到飽PUB。喝到飽的pub好處是bartender不會再你調酒中吝嗇多下基酒所以還不錯喝。不過酒多會亂性,醉了什麼事都會發生所以這大概是「緋聞」這個名子的由來 @@...
兩個萍水相逢的人就在PUB中一杯接著一杯喝了起來...出了緋聞漫無目的的走著。看著漸漸泛出於魚肚白的天際酒意也漸漸散了去,心中也逐漸踏實了許多...清晨的台北,讓笨笨我在心中下了個決心──該是徹底做個決定的時候了。
清晨,趁著大家都還在睡時,米蟲笨笨又慢慢的蠕動進家門,裝作一切從沒發生過,好整以暇的換了睡衣爬回床上。結束了「凌晨2:30分的冒險」。
雖說,人生得意須盡歡,但者種冒險試過一次就好了。事後想想,也真還好沒發生事,誰知道網路上隨便的一個人到底說的是真還是假...而且,若不是笨笨的爹爹和爺爺一點都不馬虎,早將身上的功力渡了一小半給笨笨,不然小米蟲笨笨可能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就我的經驗緋聞的酒大概半杯就會有一半的女孩子不勝酒力...一想到我喝掛在某個莫名的地方,就不寒而慄起來。
所以嚕,冒險一次就好,我還是當乖寶寶小米蟲嚕...不然,嘿嘿...下次我會選擇把你們這些「朋友」半夜從床上挖出來,當然如果你來挖我,為了避免你跟我一樣作傻事,笨笨就只好捨命陪君子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