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5 16:46:06他里霧

鑽石鑽石亮晶晶

不知道有哪些人,在經過晶晶亮的精品店橱窗時,能不被吸引目光而稍作駐足?大多數人縱使被標籤上不易數得清楚的「0」喝退幾步,不由得碎碎唸上幾句「離譜」,仍是貪戀地多看那熠耀著光采的小石頭幾眼。

社會風氣趨勢,加上「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廣告宣傳的推波助瀾,不由人不牐認,這個閃亮的小東西所散發的光芒正如迷航記裡的女妖,勾引著凡人的定力。「人人皆有,豈我獨無?」於是,幾乎每對新人皆勉力在他們的結婚計劃表上第一欄填下--鑽石婚戒。

經濟能力够的,以「克拉」計,有BVLGARI、Cartier、Tiffany限量版的更好;而雅痞們崇尚的簡約風格,也可在喬治‧傑生或萬寶龍得到歸屬,但價格可一點也不簡約;再不濟,精品店也體貼地提供經濟型基本款過過癮。腰包不管掏得是輕易、幸福洋溢或牙咬得喀嚓作響抑心痛得抽搐,還聽說過結婚一、兩年的夫妻為了補買鑽戒與否閙脾氣呢,因為「這是一定要的啦!」

當「血鑽石」片中的女記者說:「當人們暸解他們購買的鑽石來自非法途徑,沾滿血淚並且助長生產國的戰亂時,他們將不再購買。」我抱持懷疑。世人若能這般自省,那些名模就不必每年裸體呼籲:「我們不穿皮草!」試想,帶動時尚的背後力量又是誰呢?

已否開發、是否文明,只要一碰上利益與權勢、碰上人的自私貪婪,似乎都一樣了。只是強盜軍寇手段粗暴,而財閥政客懂得塗脂抹粉之分別。當世人滿足在鑽石的浪漫、永恆時,很難想像這類貴重寶石在它貧困的產地,正是製造戰爭、剝削勞工的淵籔?

或許吧,避免購買「衝突鑽石」(conflict diamond)縱使是消極之道,若能因此讓指上的鑽石不帶血味,也好過什麼都不做。

至於李奥納多在臨死前抓起一把故鄉的泥土以示落葉歸根,就當是影片一向的矯情罷,不值一掬同情,雖說人之將死其行也善,然以往諸般作惡走私,豈能一筆勾銷?總之,好萊塢的英雄公式嘛,看看就好。「20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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