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4 20:39:26

To My Beloved Son

1997年的夏天是我跟你第一次分開最久的一次
一路上提著你從美國搭了20多個小時的機回到台灣
才一進入台灣就得把你帶到屏東檢疫3個星期
21天真得不算久但對你我而言卻是像一世紀一樣久
我沒勇氣去看你因為再次的分離只會讓我們更難過

當你九歲時媽媽加入了Hover企業社
她對你的細心呵護也讓你在超短時間接受了她
每當我出差就成了你們母子倆相依為命
媽媽對你的愛不雅於我對你的愛

每次我們都很開心的告訴人家我們有個乖兒子
而且是隻毛絨絨的小毛怪
當我們說起你時總是掩不住的得意及驕傲
也發現別人家的寶貝再可愛也沒你的帥
你是我們的唯一也是我們的全部
我們最喜歡拿著相機對你猛拍照
看著你那無奈的臉就覺得你好可愛
不管拍成千上萬的你
也覺得就是拍不夠
不管是啃腳的打哈欠的瑜伽姿態
只要是你
我們都想拍
把你的每一刻都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