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3 09:40:58芳芳

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你繳了沒?

今(104)年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開徵至今,尚有近半數車主還未繳納,請各位鄉親把握時間在7月31日之前繳納,還有機會抽中大獎喔。

臺東監理站站長楊財惠表示,已收到燃料費繳納通知書的鄉親,可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也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使用「e-Bill全國繳費網」(e-bill.ba.org.tw)和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繳費以及利用「電子公路監理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查詢及繳納)等多元管道方式繳納。若未收到繳納通知書,也可於繳納期限內至各地監理機關及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補單繳納。

  楊站長提醒,若車輛不再使用,先不要持單繳納,請儘快攜帶車牌、行照、車主身分證及印章至就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辦理時會一併收取應繳燃料費;若車輛有在持續使用,請於7月31日前繳納,不僅免被罰款,還有機會可以抽中電動機車等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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