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 15:16:46芳芳

車主免驚! 執行分署寄發補繳汽燃費通知,係金ㄟ

小姐,我剛剛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知補繳汽燃費,請問是不是詐騙集團寄來騙錢的?近來監理機關接獲不少民眾這類的詢問電話,經監理人員細問之下,才知最近在LINE上流傳著一篇貼文,指稱執行分署向民眾寄送交通違規強制執行通知書,並指出該通知書應該是監理站寄出才是,呼籲鄉親們小心不要上當的錯誤信息。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冬啟程表示,針對往年開徵後尚未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監理機關會再以雙掛號方式寄發『汽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車主如仍未依期限繳納就會接到法務部執行分署寄送的通知書另行政機關委託超商代收款項須經合法授權,不致淪為詐騙集團所利用之管道。若車主有收到執行分署所寄送的繳費通知書,可先行檢查有否可供超商刷取之三段式條碼,可以此作為當中的辨別條件之一,倘若尚有疑慮,可洽各監理機關確認;或利用監理服務(https://www.mvdis.gov.tw)查詢欠費情形以保障自身權益,勿受到煽惑自行認定是詐騙集團所為而拒不繳納。

   高雄所提醒您,汽車燃料使用費如逾期仍未繳納,監理機關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新聞聯絡人:稅費管理課課長黃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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