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2 09:40:09芳芳
汽機車汽燃費催繳通知已寄發 繳納期限到年底!
103年汽機車汽燃費催繳通知書雙掛號已寄出,繳納期限至12月31日止,如未收到催繳通知書,可到四大超商的多媒體機器補單繳納(免手續費)或到各地監理單位補單繳納。
臺東監理站對今年7月份開徵未繳納及以前年度未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以雙掛號寄發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2月31日止,逾期將處以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如果不予理會,將面臨強制執行。
臺東監理站站長楊財惠表示,本次通知書,若車主名下有多部車輛或多筆未繳納者,每輛車所要繳納的金額均詳列於同一張通知書,但每張通知書最多以4筆為限。
楊站長提醒,繳納方式有多種管道,可到郵局、農會、四大超商(統一、全家、OK、萊爾富)、各金融機構及各監理所(站)公庫臨櫃繳款;亦可利用電話語音撥打412-6666、412-1111用戶碼169#轉帳,除利用信用卡轉帳繳納需手續費,其餘均免負擔手續。
承辦單位:臺東監理站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