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07 09:34:37芳芳

為了行車安全,換牌臨檢後記得尚需定檢

 近來有民眾反映,汽車號牌遺失或損壞重新請領時,已完成驗車手續,為什麼還要參加定期檢驗,造成民眾困擾。

   高雄區監理所車輛管理課課長李慶章表示,類似案件應是車輛未屆定期檢驗日期,車主以「號牌遺失或損害換牌」方式辦理,只做免收檢驗費的車輛實車核對項目符合後即完成臨時檢驗,並未就車輛排氣、輪胎、定位、剎車效能等定期檢驗項目做檢驗,且原行車執照繼續使用,指定檢驗日期也未變更。

   因車牌與行車執照為行車之許可憑證,該所特別提醒車主或使用人詳閱行車執照上之註記,並配合該車指定檢驗日期內辦妥車輛檢驗,以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課

聯絡人:歐再得副工程司07-77111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