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5 01:45:33  鴨寶寶 °

。 咦 _ 離開 -




   離開一段愛情時,揮手的姿態,有無數種,但分手的心態,只有四種:

   一、無怨無悔。愛過以後,感謝彼此給了對方美好的記憶。

   二、無牽無掛。完全沒有感覺,如同列車開到終點,很自然的下車,
     沒有愧疚,也不必言謝。

   三、恨著離開。說:「你去死吧,我再也不要見你了!」

   四、愛著離開。說:「我還是很愛很愛你,只是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不快樂,
     所以必須分手。」


   無怨無悔,凡人很難企及。若做得到,境界很高。
   無牽無掛,沒有感覺,這很正常,忘了他吧,對兩個人都好。
   恨著離開,如果不要記仇太久、也沒有發生暴力悲劇,也不算太糟。
   愛著離開,這是最錐心刺骨的一種分手。


   被愛的人,不懂地問:「既然愛我,為什麼要分手?」他完全不知道,
   在相愛的過程中,給了對方多少委屈和傷害。


   只有下定決心要離開的人,才知道愛一個人,若不能同等地被愛,
   兩個人在一起,也就不能夠真正的幸福快樂。


   分手,才是最好的決定。
   但是,提出分手的人,通常是被嚴重辜負的一方,
   直到心痛到無法繼續了,才會愛著離開。


   一位女性朋友最近決定和男友分手。
   他曾經不止一次做出傷害感情的事,
   包括:說謊、劈腿、寧願和朋友徹夜唱KTV,
   也不願主動挪出時間來陪伴她,
   愛情,在他的生活裡,只是寂寞無聊時,用來墊檔的,
   但愛情對她而言,卻是生命的全部。


   提出分手的時候,他懊惱萬分地問:「難道妳完全不愛我了嗎?」
  「愛,我還是很愛很愛你。」她聲音很小,細微到希望自己都不要聽見,
   這樣才不會發覺彼此對於愛所認知的層次,有那麼巨大的差別。


   曾經窩很愛一個人,窩對他的愛,是無怨無悔的..
   這曾經的擁有窩很愛,也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