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6 01:22:10加菲

簽訂「不自殺合約」




教育部又出怪招!最近要求各國中、國小的輔導老師透過憂鬱量表,了解學生會用何種方式自殺,什麼時候自殺,以及找出有自殺傾向的學生,再輔導簽下不自殺約定書,卻引起學生和老師反彈,認為這種約定,根本無法阻止學生自殺。

為了減少學生自殺比例,教育部現在出怪招,發函給各中小學要求輔導老師透過柯式憂鬱量表,找出可能有自殺傾向的學生,但其中的問題卻有點突兀,像最後第26題,你是否有過自殺的念頭?這麼直接的問題,讓第一線的輔導老師難以啟口。

要求老師只透過憂鬱量表,就得找出可能自殺的學生,甚至經過輔導老師諮商輔導後,簽訂不自殺約定書,但真的能夠防止悲劇發生嗎?

學生說的坦白,真要自殺怎麼會去遵守不自殺合約,但真正讓第一線輔導老師難為的是教育部沒有真正的評估量表,只靠憂鬱量表,就要評估出學生的自殺傾向,似乎有點強人所難。

教育部說,簽定不自殺合約是專業輔導技巧,但老師和學生都認為,這樣的約定,只是空口說白話,一點幫助都沒有。(轉引自奇摩新聞)

看到這。。。。

就想到以前做錯事了,到教官那裡,還會罰寫個悔過書之類的東西,

現在ㄚ,悔過書這個名詞早就不復見囉,改叫做什麼自述書的,

真的搞不清楚耶,自述書和自傳差別在哪裡,

差在一個是寫犯錯的事項,一個是寫豐功偉業嗎?。。。

真的是夠了,

如果簽不自殺合約有用,




才怪。。。

我看只是想推卸責任歸屬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