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8 23:46:38

忘記,

brother問我;
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
我說;要看想忘記的原因,
愈是不堪;愈是無情,
相對的;忘的時間就愈久。

她告訴我;她想忘記一個人,
因為她喜歡了對方,
對方也是喜歡;但是卻沒有任何原因,
對方逃了;獨留她,
她很受傷。

這樣的經驗;曾經有過,
以前也是很受傷,但是現在想起來,
那些都只是冰山一角;不再疼痛,
甚至想不起;自己為什麼傷心?
這算是以前的年少輕狂。

曾經花了三年忘記一個人;
所謂的忘記,是就算想起;也不再有任何情愫,
單純想起;只是曾經認識這個人,
這是我想做到的地步,所以花了三年。

看到brother的坦白;
一憂一喜;
憂的是心疼她;喜的是她第一次告訴我她的難過,
曾經發生在我身上的痛;她嚐試了,
她體會我當時的感受,為什麼那麼痛苦;
呵,該怎麼說呢?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傷,總是能感受那份痛。

brother希望我幸福,找尋下一個真愛,
我打從心裡笑;
我不配於愛情,所以我不期許,
何必呢?

愛情是什麼?
我付出了那些感情,
不見得了解愛情,
覺得;愛情帶來的;只是痛苦,
只有強迫自己;去忘記。

我忘了嗎?